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湖北省辛亥革命博物馆湖南省花炮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复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湖北省辛亥革命博物馆
 湖南省花炮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复函
 (国办函[2003]56号)


湖北、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设立中国辛亥革命博物馆的请示》(鄂政文[2002]46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中国花炮博物馆的请示》(湘政[2003]1号)收悉。经商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拟设立的辛亥革命博物馆、花炮博物馆,请按有关程序报批。博物馆的名称不宜冠“中国”字样。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