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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84号——古蔺肝苏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3年 第84号)
根据《
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
》,我局通过了对古蔺肝苏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古蔺肝苏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古蔺肝苏原产地域范围以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古蔺肝苏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范围的请示》(古府发[2003]161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四川省古蔺县现辖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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