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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铁道部关于印发《京九、沪九直通香港旅客列车在始发终点站联检协调办法》的通知

  (七)值乘出境车厢的铁路乘警在北京西站 (或上海站)和广州东站接受联检部门查验。
  二、入境列车联检手续按以下程序和规定办理:
  (一)列车到达终到站前,由乘务人员发放边防检查、海关、检验检疫部门提供的《边防检查入境登记卡》、《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入境健康检疫申明卡》,供旅客提前填写。
  (二)列车抵达终到站前40分钟,铁路将当次列车旅客人数通报各联检单位,同时铁路和联检部门对停靠的站台和有关通道进行封闭管理。
  (三)列车停靠站台后,旅客在铁路部门人员引导下进入联检大厅,依次办理联检手续,托运行李在海关监管下卸车,并办理海关和检验检疫手续。
  (四)旅客下车后,联检部门上车检查,检查完毕前列车不得解体和移动。
  (五)列车乘务人员证件统一由列车长交边防检查人员办理有关手续,列车乘务人员及其携带物品则按规定办理海关、检验检疫手续。机车司机及运转车长联检手续在广州东站办理,其他乘务人员联检手续则在北京西站或上海站办理。
  (六)值乘入境车厢的铁路乘警在广州东站和北京西站(或上海站)接受联检部门查验。
  三、列车运行途中由铁路部门实行封闭管理,沿途车站不对出、入境车厢办理客运业务。列车停靠途中车站时,铁路部门应采取相应措施,保证避免出、入境旅客与车下的人员进行接触和进行任何物品、信函等交流。
  四、铁路部门还应采取相应措施,将搭乘当次列车内仅在内地旅行的旅客,与出、入境的旅客隔离,以确保这两类旅客不论在始发、终到站和中途站,还是在运行途中,都不能接触,或进行任何物品、信函等交流。
  五、列车在北京西站、上海站至深圳站往返运行期间,联检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派员随车监护和监管,并可使用各车厢乘务室、列车办公席和餐车。铁路部门应为随车监护和监管人员免费提供乘车条件和途中用餐。
  随车监护和监管的联检人员除因工作需要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商铁路部门同意外,不得随意在途中指令列车停车。
  六、列车餐车向出、入境旅客供应的食品、饮料等物品接受海关、检验检疫部门的监管查验。
  七、为严密管理,同时便于出、入境旅客快捷办理有关手续,铁路部门应通过车站和列车广播、张贴宣传画、录像放映等形式宣传出、入境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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