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煤矿安全评价报告是煤矿安全评价过程的记录,应将安全评价对象、安全评价过程、采用的安全评价方法、获得的安全评价结果、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等写入安全评价报告。
煤矿安全评价报告应满足下列要求:
真实描述煤矿安全评价的过程;
能够反映出参加安全评价的安全评价机构和其他单位、参加安全评价的人员、安全评价报告完成的时间;
简要描述煤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或煤矿生产及管理状况;
阐明安全对策措施及安全评价结果。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主要内容参见附录F。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主要内容参见附录G。
煤矿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报告主要内容参见附录H。
5.9 安全评价报告评审
建设单位(或煤矿)将安全评价报告送有关单位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并由专家评审组提出书面评审意见,评价单位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评价报告。建设单位(或煤矿)应将安全评价报告报送当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或由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其他部门)备案。
6.安全评价报告格式
安全评价报告格式一般包括:
封面(参见附录I);
评价机构安全评价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
著录项(参见附录J);
目录;
编制说明;
前言;
正文;
附件;
附录。
7.安全评价报告载体
安全评价报告一般采用纸质载体。为适应信息处理需要,安全评价报告可辅助采用电子载体形式。
附录A: 安全预评价参考资料目录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需要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的参考目录如下:
A.1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隶属关系、职工人数、所在地区及其交通情况等;
建设项目建设的合法证明材料,包括:建设项目立项申请和审批资料、矿产资源开采许可证等。
A.2 建设项目设计依据
建设项目设计依据的批准文件;
建设项目设计依据的地质勘探报告书;
建设项目设计依据的其他有关矿山安全基础资料。
A.3 建设项目设计文件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其他设计文件。
A.4 生产系统及辅助系统说明
设计生产能力、开拓方式、开采水平等;
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生产及安全情况的说明。
A.5 危险、有害因素分析所需资料
地质构造资料;
工程地质及对开采不利的岩石力学条件;
水文地质及水文资料;
内因火灾倾向性资料;
冲击地压资料;
热害资料;
有毒有害物质组分、放射性物质含量、辐射类型及强度等;
地震资料;
气象条件;
附属生产单位或附属设施危险、有害因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