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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关于开展2002-2003年境外来中国大陆工作专家统计调查的通知

  (1)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或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专门技术或特殊技能
  (3)担任部门经理及以上职务
  2、外国教科文卫类专家。是指从事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L),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M),以及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N)的各种类型内资、外资企、事业单位根据各种协议和协定实际聘用或拥有的具有大学学士学位以上和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外籍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
  境外专家人数 是指调查年度(200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学校为2001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2002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内,各单位实际聘用或拥有的各类境外专家数量。来本单位进行短期讲学和进行科学技术文化交流的外籍专家,不论是主访还是顺访,都应统计为本单位实际聘用境外专家。来本单位进行贸易洽谈、实习、访问、探亲等境外人员不在调查范围内。同一名专家多次往返于不同调查单位或同一单位按人次计算;但专家工作期间,由于休假、看病等原因临时离开工作单位再返回的不应重复计算。境外专家统计按法人单位进行,即法人单位下属的所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产业活动单位聘用的所有境外专家均作为该法人单位聘用境外专家统计;但法人单位下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聘用境外专家情况另行统计。
  工作时间 是指境外专家在我国境内单位工作的实际时间,包括由于休假、看病等原因临时离开工作单位的时间。
  企业(单位)外国专家管理机构 是指本单位内部专门或兼职负责境外专家管理和服务的部门或机构。
  国籍(国别/地区) 是指境外专家所持护照或其他有效证件上所标明的国籍(国别/地区),按国别/地区名称填写。
  学位 是指境外专家具备的最高学历,按代码填写。
  签证种类 是指在本单位工作的境外人员入境所持的有效证件的签证类型。具体分为访问签证、工作签证和其他(如回乡证、特区通行证等)三种类型,按调查表中规定的代码填写。
  聘用方式 分为合同聘请、项目技术服务、工程承包和其他四种类型,按调查表中规定的代码填写。合同聘请是指按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或协定,以及境内企事业行政单位与境外企业、组织或专家本人间的协议或协定,由境内单位聘请的境外经济专家。项目技术服务是指境内有关单位根据协议或协定引进境外项目,随项目来我国境内进行安装、测试、维修、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等工作的境外经济专家。工程承包是指境外公司或其他组织机构为完成承包工程项目,实际派来我国境内工作的境外专家。其他是指不属于上述三种类型的境外经济专家,如在外资企业工作的境外专家。
  工作岗位 是指境外专家在本单位工作时实际担任的职务及具体岗位。职务分为企业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教师和其他五种类型,按调查表中规定的代码填写。企业负责人具体是指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厂长、副厂长等;高级管理人员是指部门经理以上职务人员,如企业总经济师、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高级技术人员是指具有专门技术、技能和工作经验,在调查单位实际担任高级技术职务的人员;教师是指在各种类型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境外专家;其他是指不属于上述四类人员的境外经济专家。具体工作岗位填写岗位的具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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