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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做好2003年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中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六、各招生单位要注意把握好命题质量,制卷要规范,字迹要工整。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各招生学校要多录取一些港澳台学生。入学后要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管理,关心其学习和生活,使他们时时感到祖国的温暖。
  附件:1.2003年内地(祖国大陆)高等学校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中招收研究生的办法(略)
  2.2003年内地(祖国大陆)高等学校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中招收研究生简章
  3.2003年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中招收研究生工作进程表(略)
  4.招收港澳台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袋样式(略)

  附件二

2003年内地(祖国大陆)高等学校从香港、

澳门、台湾人士中招收研究生简章

(2002年9月28日教育部发布)

  一、报名
  (一)资格
  1.应是香港、澳门或台湾永久居民。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1.公费全日制研究生:
  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免交学费并享有学校奖学金。
  2.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研究生:
  自费研究生在学期间按学校的规定交纳学费。
  3.教育部为香港、澳门、台湾人士设立的全日制奖学金研究生:
  获教育部奖学金的研究生除免交学费外,另发给奖学金:博士生每人每月750元人民币,硕士生每人每月650元人民币。
  (三)报名时间
  200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四)报考地点
  1.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5号,邮政编码:510080,
  电话:(020)87766568,图文传真:(020)87776581
  2.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3.北京理工大学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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