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2003年对部分
烟用香精香料供应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国烟科[2003]707号)
行业各直属单位:
根据《
烟草专卖法》及有关管理规定,国家烟草专卖局于2003年9、10月份对江苏、湖南、江西、山东、河南、广东、四川、贵州等八省部分烟用香精香料供应单位的生产条件、产品质量和经营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现将本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结果
本次共监督检查了59家烟用香精香料生产企业,经严格审查,其中:合格供应单位53家,不合格供应单位6家。
六家不合格供应单位及法人代表名单如下:
广东省玉山香料化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戴雪锋);
广东万芳源香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戴光文);
河南濮阳市濮云香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段瑞杰);
长沙坪塘天然香料厂(法人代表:曾国建);
成都市武侯区嘉化香料厂(法人代表:卓仲贤);
贵阳金叶香料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校勇)。
以上不合格的6家供应单位在设备条件、工艺控制、生产卫生、现场管理、检测条件、技术人员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产品质量无法得到稳定监控,难以保证烟草行业对卷烟产品质量以及监督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