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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粮食系统公文主题词表》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粮食系统公文主题词表》的通知
 (2003年12月19日)


  为适应办公现代化的要求,统一和规范粮食系统公文的处理工作,提高公文处理效率,近日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印发了《粮食系统公文主题词表》,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谷粮油集团公司结合粮食工作及公文处理工作中的实际情况,认真遵照执行。

          《粮食系统公文主题词表》使用说明

  为适应办公现代化的要求,便于使用计算机管理公文,提高粮食系统的公文处理效率,特编制《粮食系统公文主题词表》(以下简称词表)。词表主要用于标引我局印发的文件和各地区、各部门上报我局的文件。
  一、编制原则
  (一)突出粮食部门的行业特点,并保持与《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的衔接和协调。本词表在保留了《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相关主题词的基础上,增加了一定数量粮食业务方面的主题词词汇。
  (二)简便易行、词义单一。凡是通过组配能表达的词(具有特定意义的专有词除外)及意义相近的词不单列。
  (三)立足当前,兼顾过去。属于过去常用的但现在不常用的主要词语仍然选入。
  二、体系结构
  词表共由14类468个主题词词汇组成。
  三、标引办法
  (一)一份文件的标引,除类别词外一般不超过3个主题词。主题词标在文件的抄送栏之上,顶格写。
  (二)主题词的标引顺序是,先标类别词,再标反映文件内容的词,最后标反映文件形式的词;如一份文件有两个以上的主题内容,先集中对第一个主题内容进行标引,再对第二个主题内容进行标引。例如:
  1.《国家粮食局关于召开全国粮食工作会议的通知》,需先标引类别词“粮食”,其次标引反映文件内容的词“会议”,后标反映文件形式的词“通知”,即“粮食 会议 通知”。
  2.《国家粮食局关于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做好军粮供应工作的通知》,需先标引类别词“军粮”,其次标引反映文件内容的词“管理”,后标反映文件形式的词“通知”,即“军粮 管理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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