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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印发《有形建筑市场运行和管理示范文本》的通知

  6、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对建设单位、企业和基层单位“吃、拿、卡、要”。
  7、严禁接受被管理、服务单位和个人邀请参加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8、严禁接受建设单位和企业以任何名义赠送的礼金、礼品。
  9、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为个人、亲友和小集体谋取私利。
  10、严禁从事第二职业,未经批准不得到企事业单位兼职或担任顾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兼职者不准领取酬金。
  有形建筑市场十条保廉措施
  1、实行政务公开制度。
  2、建立部门岗位责任制度。
  3、工作人员实行轮岗制度。
  4、建立招标投标项目回访制度。
  5、实行开门整风及上门服务制度。
  6、制定、完善办事守则和工作承诺。
  7、开展树新风,学先进,争创文明窗口、文明岗位的活动。
  8、自觉接受驻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9、聘请社会监督员。
  10、执行“禁令”的措施及处理办法:
  (1)建立礼品、纪念品申报登记制度。无法谢绝的纪念品、礼品要填报申报单,按有关规定处理。
  (2)实行工作餐交费制度。需要在外就餐的,按有形建筑市场规定的标准付给餐费。
  (3)凡违反“禁令”一次,扣发当月奖金等。
  凡违反“禁令”二次,除扣发奖金外,并给予通报批评。
  凡违反“禁令”三次,由现岗转为待岗,时间半年,待岗人员的工资及其他待遇标准由各地有形建筑市场自行制定。
  (十四)有形建筑市场文明礼貌制度
  1、服务用语提倡讲普通话,在接待服务对象时,要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禁止使用伤害感情、激化矛盾、损害形象的语言。
  2、服务态度必须热情和蔼。
  (1)接待服务对象时,应当主动打招呼、让座。
  (2)对待服务对象,应当做到:领导与群众一样,生人和熟人一样,外地人和本地人一样。  
  (3)服务对象咨询有关问题时,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解释全面、不得推托冷落、刁难训斥和歧视。
  (4)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耐心听取,不与其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5)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不得与其争吵,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妥善解决。
  3、工作人员服装仪表整洁,举止端正、文明,有条件的有形建筑市场应统一规定着装。
  (十五)有形建筑市场文明窗口制度(略)
  (十六)驻场各部门职责(由各驻场部门自行制定)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略)
  设计审查部门职责(略)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职责(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略)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职责(略)
  安全监督部门职责(略)
  市政建设管理部门职责(略)
  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职责(略)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职责(略)
  公证部门职责(略)
  城建监察部门职责(略)
  纪检监察部门职责(略)
  其他驻场部门职责(略)
  (十七)监察部门制定的进驻有形建筑市场执法监察制度
  有形建筑市场执法监察工作制度
  为强化各级建筑市场执法监察部门的队伍建设,确保执法监察人员秉公执法,特制定有形建筑市场执法监察工作制度。
  1、设立专职人员
  2、例行检查制度
  3、执法监察工作的检查内容
  4、登记汇总制度
  5、抽查和复查制度
  6、监察及办案制度
  7、违法登记制度
  8、自我约束制度
  9、责任追究制度
  10、驻有形建筑市场执法监察人员考核制度

二、有形建筑市场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职业守则
  有形建筑市场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严、廉、勤、俭、团”五字职业守则。
  1、严(严肃)即:严肃纪律,执行规章制度;
  坚持原则,按章秉公办事;
  遵纪守法,违纪严肃处理;
  2、廉(廉洁)即:廉洁奉公,谢绝请客送礼;
  洁身自爱,不准索要礼品;
  规范服务,文明礼貌接待;
  3、勤(勤劳)即:勤奋上进,精研本职业务;
  坚守岗位,工作随来随办;
  环境整洁,争创文明单位;
  4、俭(俭朴)即:俭朴务实,不比办公条件;
  精打细算,防止铺张浪费;
  勤俭节约,努力增收节支;
  5、团(团结)即:团结合作,搞好内外配合;
  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同心协力,完成各项工作。
  (二)有形建筑市场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依法办事,不随心所欲和主观臆断;
  公平公正,不偏听偏信和感情用事;
  严格监督,不马虎从事和放弃原则;
  遵章守纪,不玩忽职守和各行其是;
  严守秘密,不泄漏消息和到处打听;
  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和隐瞒真相;
  诚实可信,不随意表态和失信于人;
  耐心指导,不刁难他人和草率应付;
  文明礼貌,不举止粗俗和给人难堪;
  廉政自律,不以权谋私和索拿卡要。
  (三)有形建筑市场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十不准)
  不准态度生硬,不准随意许诺;
  不准参与中介,不准推荐产品;
  不准介绍队伍,不准暗示索礼;
  不准操纵评标,不准暗中干预;
  不准泄露机密,不准优亲厚友。
  (四)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有形建筑市场窗口办公考核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办事窗口的管理,充分发挥模范窗口的示范作用,全面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标准,提高整体工作水平,更好地为交易各方主体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1、窗口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安排,填写窗口单位授权委托书,送有形建筑市场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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