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预防非典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督和执法打假工作的通知
(2003年10月10日 国质检监[2003]3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0月9日,国务院召开全国预防非典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吴仪副总理作了重要讲话,对前一阶段全国预防非典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下一步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就贯彻落实全国预防非典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和执法打假工作,确保预防非典产品质量,防止非典疫情反复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预防非典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党中央、国务院对预防非典工作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对此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全国防治非典工作指挥部对下一阶段预防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上来,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预防非典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非典的工作部署。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接到本通知后,要启动防治非典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按照地方政府的统一安排开展有关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做到思想不麻痹、心理不侥幸、工作不松懈,扎扎实实做好预防非典的各项工作。
二、加大力度,进一步强化质量监督,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组织开展预防非典工作中,一定要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切实做好产品质量监督各项工作。一是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进一步强化对口罩、消毒液、体温计、洗涤用品等预防非典产品的监督抽查,严格查处产品不合格企业。二是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严格市场准入。对食品加工企业一定要坚持标准,严格审查,凡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不得通过审查。三是进一步加强生产许可证管理,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安全、健康产品,切实加大无证查处力度,凡属生产许可证监管产品,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绝不允许生产销售。同时要加强发证后的监督管理。四是对机场、码头、车站等公共场所使用的测温仪普遍进行计量校准,确保仪器准确度。五是根据预防非典工作的需要,适时制(修)订相关标准。需要新制定的,抓紧立项制定;需要重新修订的,要及时修订,确保为产品质量监督提供可靠依据。六是加强服务,通过完善标准、量值传递、产品检验等方式,主动为生产预防非典产品的企业服务。特别是要积极扶持在前一阶段防治非典期间生产优质产品,为防治非典做出贡献,表现突出的生产企业,帮助他们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扩大生产规模,共同做好预防非典的物质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