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关于印发《电子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3年10月21日 国质检通[2003]355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根据吴仪副总理关于全面推进“大通关”进程的指示精神,总局于9月18日至21日在北京召开了由通关司、动植司、卫生司、检验司、食品安全局、信息中心及有关专家参加的电子监管研讨会。现将会议形成的《电子监管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电子监管实施方案
附件: 电子监管实施方案
根据吴仪副总理在2003年8月检验检疫“大通关”现场会议上的指示,为全面推进“大通关”进程,按照9月10日局长办公会精神,总局责成通关司和信息中心会同动植司、卫生司、检验司、食品安全局共同组织了系统内专家对建设电子监管问题进行专题研讨,统一了认识,形成了建设电子监管系统的基本思路:
一、电子监管系统的地位和作用
电子监管是中国电子检验检疫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CIQ2000检验检疫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为基础,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企业生产加工过程、实验室检测、产品质量控制等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电子化管理。
建立电子监管系统,通过对检验检疫工作实现电子化管理,手续前推后移,对提高检验检疫工作效率及监管水平,加快通关速度,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促进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创新,促进企业诚信意识和产品质量的提高,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具有创新意识和鲜明的时代特点。
二、建设电子监管的目标
围绕中国电子检验检疫建设目标,借鉴广东、深圳等检验检疫局的经验,在各业务司局及专家组研讨的基础上提出电子监管业务需求,力争用两年时间完成全国检验检疫机构业务监管所需的电子化开发应用,逐步实现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的电子化,全面达到提速、减负、增效、严密监管的目标。
三、建设的工作原则
中国电子检验检疫建设的总体原则: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立项、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统一维护。
建设电子监管系统的具体开发工作要在总体建设原则下,按照统一的开发平台、统一的技术规范、统一的数据库格式、统一的标准代码和统一的数据接口进行。实施统一的电子身份认证,通过总局电子业务服务平台实行一点式接入,并在严密安全的网络环境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