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调整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报表制度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
 调整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报表制度的通知
 (安监管司办字[2003]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在各地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自2002年10月建立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月报以来,国家局基本掌握了全国非煤矿山的底数,通过月报也及时反映了整治的进展情况,为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和做好下一步的整治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月报在执行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如报表间隔时间短、个别地区填报不规范等。为进一步做好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信息报送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报表作如下调整:
  一、将月报制度改为季报制度,并重新设计了报表内容。季报格式及填表说明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二、季报制度从今年二季度起执行,请各单位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将上季度报表传真至国家局监管一司。
  三、各地要加强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信息统计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汇总及分析、上报工作,保证季报及时、准确。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