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例:
大理石
4.1.2.25.2.数量
数量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数量单位为:个。
4.1.2.25.3.规格
宽、高、厚的尺寸用阿拉伯数字表示。计量单位为:厘米。
4.1.2.25.4.立标机关
树立保护标志机关的全称。
4.1.2.25.5.立标日期
树立保护标志的日期。
4.1.2.26.保护机构现状
包括名称、类别、负责人、人数、成立时间。
4.1.2.26.1.名称
现保护机构的全称。
4.1.2.26.2.类别
分为:专职机构、委托机构、专职保护员(小组)、义务保护员(小组)。
4.1.2.26.3.负责人
现保护机构的负责人姓名。
4.1.2.26.4.人数
现保护机构的具体人数。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4.1.2.26.5.成立时间
现保护机构的成立时间。
4.1.2.27.备注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4.1.3.地理位置
地理位置的详细描述。除描述与文物保护单位地理位置相关的纬度、经度、海拔高度、行政区划、相对位置外,还需描述河流、峡谷、山脉、山峰、公路、铁路、重要建筑物、大地坐标等情况。
4.1.4.自然与人文环境
主要描述文物保护单位周边自然与人文环境:气候、地貌、地质、水文、土壤、植被、动物、特殊景观、居民状况、产业状况、交通状况、环境变化、主要环境问题等情况。
4.1.5.历史沿革
主要描述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置沿革、修建沿革、使用沿革等情况。
与重要历史人物、事件有关的文物,还应介绍历史人物的生平(生卒年、籍贯、重要事迹、依据等)及历史事件的经过、发生时间等。
4.1.6.基本状况描述
内容包括:总体状况描述、详细状况描述。
4.1.6.1.总体状况描述
对文物保护单位的整体基本情况做概括性介绍。包括面积、范围、分布、布局、方向、基本形制等。
4.1.6.2.详细状况描述
对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中有代表性的单体做详细介绍。
4.1.6.2.1.古遗址的描述
(1)位置、面积、范围、方向。
(2)文化堆积。
(3)主要遗迹。
(4)重要文化遗物(器型、质地、纹饰等)。遗物丰富的可分类综合介绍,遗物少的主要介绍典型器物。包括若干时代的遗物,应分时代介绍。
(5)城址、聚落等需介绍平面形状及尺寸(长、宽、周长)、城墙、城门、城壕的形制和构筑方式,城内外遗迹,遗物等。
(6)窑址需介绍窑炉、窑具及产品种类、窑系。
(7)时代分期和文化属性。
4.1.6.2.2.古墓葬的描述
(1)位置、面积、布局、方向。
(2)陵园、建筑物、石象生、墓碑、陪葬墓等。
(3)墓葬形制:封土、墓室、棺椁、葬式、随葬坑、车马坑等。
(4)发掘或采集的随葬器物、墓志等。
(5)年代。
4.1.6.2.3.古建筑的描述
(1)位置、布局、面积、方向。
(2)风格样式及形制:面阔、进深、台基、柱网、梁架、斗拱、藻井、屋顶、门窗及装修等。塔类描述顺序依次为塔基、塔身、塔刹。桥类应简述构造类型和特点、走向、长宽、净跨、桥面、栏杆、栏板、望柱、碑亭等。
(3)壁画、彩画、塑像、匾额、碑刻等附属文物。
(4)年代。
4.1.6.2.4.石窟寺的描述
(1)位置、布局、面积、方向。
(2)洞窟形制及尺寸。
(3)造像及其组合、技法、尺寸等。
(4)题记、壁画、碑刻等附属文物。
(5)年代。
4.1.6.2.5.古石刻的描述
(1)面积、方向。
(2)形制、尺寸。
(3)首题、额题、碑文(碑阳、碑阴、碑侧)行数、字数、书体及主要内容等。
(4)雕刻技法、特点等。
(5)年代。
(6)碑亭等附属文物。
4.1.6.2.6.近现代重要史迹的描述
(1)形制、特点、方向。近现代重要史迹同时又是古建筑的,可参照古建筑描述。
(2)年代。描述与人物或事件有关的史迹要写明某人居住或事件发生的时间,建筑物要写明建筑年代。
4.1.6.2.7.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的描述
(1)布局、面积、方向。
(2)建筑形制及风格特征。
(3)年代。
4.1.7.价值评估
主要介绍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等评估情况。
4.1.8.相关研究情况
简要介绍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学术、保护、管理等方面的研究情况。
4.1.9.调查、发掘、保护、文物展示情况
简要描述文物调查、考古发掘、保护工程、文物展览及陈列工作的基本情况。
4.1.9.1.文物调查
简要描述历次文物调查(含勘探)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有:文物调查的项目名称、起止日期、工作内容、单位、调查人、有无调查报告、经费来源及使用等情况。
4.1.9.2.考古发掘
简要描述历次考古发掘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有:发掘对象、审批、参与发掘的单位及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起止日期、发掘面积、发掘品数量、发掘记录及学术成果、重要遗迹和遗物保护措施、存在问题、建议与设想、发掘品移交、经费来源及使用、事故、其他相关信息等的基本情况。
4.1.9.3.保护工程
简要描述历次文物保护工程的基本情况。主要有:立项、审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单位及负责人;日期;经费来源及使用、事故、奖惩、其他相关信息等情况。
4.1.9.4.文物展示
简要描述本单位的文物展示的基本情况。主要有:展示方式、时间、地点、参展文物及数量、参展文物安全、主办单位、参观人数、经济收入等方面的简要情况。
4.1.10.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及建设项目控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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