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莱州市绿诺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442号)
17、潜江市金城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2630号)
18、恩施蓝坤环保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631号)
19、重庆绿色科新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124号)
20、重庆德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125号)
21、重庆市酉阳县环境科学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3126号)
22、武隆县乌江环保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127号)
23、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总公司(集团)(国环评证乙字第3236号)
24、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237号)
25、云南新世纪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国环评证乙字第3427号)
26、云南亚太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428号)
27、昆明靖尚达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429号)
四、批准以下单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由乙级晋升为甲级:
1、北京市地质工程勘察院(国环评证甲字第1049号)
2、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国环评证甲字第3211号)
五、批准以下单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工作范围由乙级(限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扩大为乙级(环境影响报告书工作范围见附件):
1、邢台市环境保护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1223号)
2、内蒙古阿拉善盟环境科学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1418号)
3、大连市环境技术开发中心(国环评证乙字第1529号)
4、浙江省石油化工设计院(国环评证乙字第2019号)
5、上饶地区环境科学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2311号)
6、煤炭工业部武汉设计研究院(国环评证乙字第2616号)
7、黄冈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2621号)
8、益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2727号)
9、西藏国策环境评价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506号)
10、宁夏电力试验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3808号)
六、批准以下单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工作范围调整:
1、北京永新环保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1045号)增加“区域开发”、“交通运输”行业类别;
2、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国环评证甲字第1102号)增加“社会服务”、“建筑材料”行业类别;
3、石家庄经济学院(国环评证乙字第1225号)增加“机械电子”行业类别;
4、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科学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1413号)增加“建筑材料”行业类别;
5、大连市环境保护总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501号)增加“区域开发”行业类别;
6、丹东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1505号)增加“机械电子”行业类别;
7、葫芦岛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1526号)增加“海水”、“生态”要素和“农、林、牧、渔业”行业类别;
8、河海大学(国环评证甲字第1909号)增加“轻工、纺织、化纤”、“机械、电子”行业类别;
9、徐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1907号)增加“社会服务”行业类别;
10、福建省化学工业科学技术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2208号)增加“海水”要素和“区域开发”行业类别;
11、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国环评证乙字第2213号)增加“海水”要素和“海洋及海岸工程”行业类别;
12、福建省华厦建筑设计院(国环评证乙字第2215号)增加 “水利、水电”行业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