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福建省环境保护总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218号)增加“轻工、纺织、化纤”行业类别;
14、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国环评证甲字第2303号)增加“火电”行业类别;
15、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2416号)增加“火电”行业类别,取消“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行业类别;
16、淄博市环境保护科研所(国环评证乙字第2420号)增加“火电”行业类别;
17、潍坊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2421号)增加“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行业类别;
18、郑州铁路勘测设计研究院(国环评证乙字第2526号)增加 “轻工、纺织、化纤”行业类别;
19、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国环评证甲字第2705号)增加“海水”要素和“火电”、“机械、电子”行业类别;
20、广州怡地环保实业总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803号)增加“机械、电子”、“交通运输”行业类别,取消“建筑材料”行业类别;
21、中山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2821号)增加“建筑材料”行业类别;
22、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国环评证乙字第2833号)增加“建筑、市政公用工程”、“社会服务”行业类别;
23、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2836号)增加“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及“建筑、市政公用工程”行业类别;
24、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地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2905号)增加“区域开发”行业类别;
25、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国环评证甲字第3103号)增加“水利、水电”行业类别,取消“铀矿冶及核燃料生产”行业类别;
26、中冶集团重庆钢铁设计研究总院(国环评证甲字第3104号)增加“交通运输”行业类别;
27、重庆大学(国环评证乙字第3103号)增加“社会服务”行业类别;
28、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国环评证乙字第3404号)增加“交通运输”行业类别;
29、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3412号)增加“社会服务”行业类别;
30、兰州大学(国环评证甲字第3701号)增加“火电”行业类别;
31、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国环评证甲字第3702号)增加“火电”行业类别,取消“采掘”行业类别;
32、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监测中心站(国环评证乙字第3803号)增加“火电”、“交通运输”行业类别,取消“水利、水电”行业类别;
3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国环评证甲字第4001号)增加“化工、石化及医药”行业类别;
3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4013号)增加“交通运输”行业类别。
七、批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单位名称变更:
1、冶金工业部建筑研究总院(国环评证甲字第1039号)更名为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
2、北京环经环境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021号)更名为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3、临汾地区环境保护应用技术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1317号)更名为临汾市环境保护应用技术研究所;
4、沈阳环境科学研究所(国环评证甲字第1504号)更名为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5、营口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1519号)更名为营口市环境评价研究所;
6、黑龙江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国环评证乙字第1723号)更名为黑龙江省开拓辐射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7、国家电力公司苏州热工研究所(国环评证甲字第1904号)更名为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