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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系统预防与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预案》的通知

  7.加强宣传工作与舆论导向,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需求。在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非典科学防治知识的同时,主动、及时、准确地发布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非典防控的信息,使学校非典的信息公开、透明,对学生和教职工进行正确的引导,稳定师生的情绪、心态,消除师生员工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
  (三)应急反应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所在地卫生部门公布的非典疫情预警级别,做出相应的应急反应。
  1.一般事件的应急反应
  (1)疫情发生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应急反应
  发生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开展学校非典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非典防控应措施。
  (2)疫情发生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应急反应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接到下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报告后,应立即向教育部报告,并派人指导与督促疫情发生地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各项非典防控措施,协助解决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同时,向本地区教育系统进行通报,对非典疫情实行“零报告”制度。
  (3)教育部应急反应
  教育部接到疫情地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报告后,及时向全国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工作通报,督促各地认真开展非典防控工作,协助解决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4)未发生疫情的地区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应急反应
  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非典防控工作。
  2.重大事件的应急反应
  (1)疫情发生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应反应
  除做好一般事件的应急反应工和外,根据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启动本地教育系统应急工和预案,对本地学校非典防控工作进行部署,根据本地疫情,实施各项应急措施。
  (2)教育部的应急反应
  及时向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非典疫情通报,协调解决发生疫情地区教育系统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派专家到当地指导非典防控工作,督促各地认真开展非典防控工作等。
  3.特大事件的应急反应
  (1)教育部的应急反应
  按照国务院防治非典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指挥教育系统做好非典防控工作;教育部非典防控办公室集中办公并实行24小时值班;全国教育系统实行非典疫情每日“零报告”制度;根据全国疫情,及时调整非典防控政策;对各地教育系统非典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等;协调解决发生疫情地区教育系统非典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等;协调解决发生疫情地区教育系统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2)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应急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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