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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信用管理座谈会文件的通知

  二是完善了《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中实施信用管理的若干意见》。与会代表对《若干意见》共6款23条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大家认为条款清晰明了、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从内涵、意义、基本原则、相关主体、直至定位、评价指标以及法律依据等都作了具体规定,是目前科技信用管理中第一个比较完善而具有可操作性的文件。正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任兴洲研究员的评价中所说的那样,“《若干意见》虽然是科技部提出的信用管理的文件,但在整个社会经济信用体系中看来也是相对比较完善的文件。就美国而言,我也没有看到过他们有比较类似完善的文件”。与会代表还真诚坦率地提出了一些宝贵的修改意见,并建议科技部在修改后尽快发布施行。这是取得的第二个成果。
  三是充分肯定并修改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信用管理办法》。项目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是为了落实《若干意见》所制定的第一个配套文件。由于一些问题还需进一步深入研究,所以本次会议只作为讨论文件提供大家充分讨论。与会代表在讨论中充分肯定了该办法的基本框架和制定该办法的重要性。在引入信用机制对项目评审专家进行信誉管理,这是科技界十分关注的热门问题,该办法实施对提高专家的信用意识,促进行为规范,确保项目评审的公正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希望尽快修正、完善、试行。
  取得的第四个成果是形成了基本共识。通过大家热烈的讨论,形成了以下共识,为我们实施《若干意见》的坚实基础。
  1、大家一致认为在科技管理中引用信用机制是科技界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
  2、在科技计划管理中引入信用机制是科技管理工作的创新,它必将强有力地推动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
  3、科技信用是社会经济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合乎中国改革开放的基本国情,大家一致认为抓科技信用的时候到了。
  4、科技计划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合力共抓科技信用管理是最佳的结合方式。
  5、认为《意见》和《办法》要先试行,后推行。在工作上要先试行后推行;在方法上要先记录后评价;在形式上要先内商后公布。这方面大家讨论得比较热烈,希望认真进行试点,然后再推行。在方法上来讲,先搞好完善的记录,然后再作评价。在形式上,不要急于有不良纪录就公布,不良纪录可以先内商,协商后,如再有不良纪录再公布。观点与我们的意见基本上是一致的。
  三、需要向大家解释和今后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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