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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布置2003年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的通知

  7栏=(8+9)栏=(1+5-6)栏;
  11栏=(12+13+14+15)栏;
  16栏=(17+18+19-20)栏=(1+5-6+10-11)栏;
  2、核实性公式
  单位基本性质为“1”(行政单位)时,4、9、10-15、19、20栏为0。
  单位基本性质为“2”(事业单位)时,17栏=0。5、6栏≥0,如该事业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且有经常性经费结余,则19栏≥0。
  3、本表与税补02表的关系
  1栏“上年结余-合计”=序号1“一、上年结余”
  5栏“本年收入”=序号12“二、本年收入”
  6栏“本年支出”=序号47“三、本年支出”
  11栏“结余分配-合计”=序号171“四、结余分配”
  16栏“年末结余-合计”-20栏“经营亏损”=序号172“五、年末结余”
  20栏“经营亏损”=序号183栏“(三)经营亏损”
  财决02表:收入决算表
  本表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来源于不同渠道的各项收入(即全口径收入)情况。
  (一)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同财决01表。
  (二)财政拨款:指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上级拨入的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各省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各类款项数应与总局拨入的中央财政拨款各类款项数对应一致。
  (三)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没有不填。
  (四)上级补助收入:填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来源的拨款。
  (五)事业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填列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预算外专户实际核拨数及经财政批准留用的预算外资金数。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填列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
  行政单位填列取得的除中央财政拨款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地方财政补助收入、代征地方收入的手续费收入、固定资产处置收入、租赁收入、服务和劳务收入、利息收入、赞助捐赠收入、所属单位上缴收入、回扣折让返还收入、住房基金收入(不含中央财政拨入的“住房改革支出”经费)和其他等。
  事业单位填列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之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地方财政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其中:非本级财政拨款:指单位收到的地方财政补助收入,此数除在其他收入中反映外,还需单独反映。
  (九)备注:国税局系统均填列“AO”。
  (十)本表行政单位不填4、5、6、7、8栏,事业单位不填3栏。
  (十一)审核公式
  1、逻辑性公式
  1栏=(2+3+4+5+7+8+9)栏;
  1栏合计=01表5栏合计;
  1栏同一类款项=01表5栏对应类款项。
  2、核实性公式
  单位性质为“1”(行政单位)时,1-10栏≥0,4、5、6、7、8栏=0;9栏≥10栏;
  单位性质为“2”(事业单位)时,3=0。
  3、与税补02表的关系
  1栏“本年收入合计”=序号12“二、本年收入”
  2栏“财政拨款”=序号13“(一)中央财政拨款”
  4栏“上级补助收入”=序号43“(三)上级补助收入”
  5栏“事业收入”=序号44“(四)事业收入”
  7栏“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序号45“(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8栏“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序号46“(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9栏“其他收入”=序号31“(二)其他收入”
  10栏“其中:非本级财政拨款”=序号32“(1)地方财政补助收入”
  财决02-1表:财政性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拨款备查表
  仅限总局机关财务填列。
  财决03表:支出决算表
  本表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各项支出(全口径支出)情况。具体填列方法如下:
  (一)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同财决01表。
  (二)基本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不含项目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必须是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并拨项目经费的项目)。项目支出按照性质分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
  1、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填列“两费”、“办案”、“金税运行”、“双代”和“税收调查”5项的实际支出数。
  2、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填列使用上年结余中央财政“税务部门基建支出”拨款、本年中央财政“税务部门基建支出”拨款(即国家计委和财政部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及除6个中央财政拨款专项经费以外的中央财政拨款,并拨入到基建项目(基建办账户)的数额(即以拨代支数)。
  注意:使用其他收入拨入到基建项目<基建办账户>的支出,填列在“结转自筹基建”列内。
  3、其他项目支出:仅限填列科技三项费用。
  (四)上缴上级支出:反映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的定额或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事业单位经营支出: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反映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七)结转自筹基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经批准用其他收入安排自筹基本建设并拨入到基建项目(基建办账户)的资金。
  (八)本表行政单位不填6、7、8、9栏。事业单位不填6栏。
  (九)审核公式
  1、逻辑性公式
  1栏=(2+3+7+8+9+10)栏;
  3栏=(4+5+6)栏;
  合计行各栏=浮动单元相应栏累加和;
  1栏合计=01表6栏合计;
  1栏同一类款项=01表6栏对应类款项;
  02表7栏-03表8栏-01表4栏=01表9栏;
  2、核实性公式
  当单位基本性质为“1”(行政单位)时,1-10栏≥0。
  3、本表与税补02表的关系
  1栏“本年支出合计”=序号47“三、本年支出”
  2栏“基本支出”=序号47“三、本年支出”-序号140“(四)项目经费支出”+序号153“40、金税二期”+序号159“41、金税三期”
  3栏“项目支出-小计”=序号140“(四)项目经费支出”-序号153“40、金税二期”-序号159“41、金税三期”
  4栏“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序号141“36、两费”+序号145“37、办案费”+序号151“金税网络运行费”+序号152“39、双代手续费”+序号158“41、税收调查”
  5栏“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序号164“43、基建项目支出”中的“中财拨款”栏
  7栏“上缴上级支出”=序号168“(五)上缴上级支出”
  8栏“事业单位经营支出”=序号169“(六)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9栏“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序号170“(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10栏“结转自筹基建”=序号164“43、基建项目支出”中的“其他收入”栏
  财决04表:支出决算明细表
  本表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即“两费”、“办案”、“金税运行”、“双代”、“税收调查”5个项目)的明细支出情况。不包括基建支出情况。具体填列方法如下:
  (一)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同财决01表
  (二)人员支出各数按照支出明细账中的对应目级科目数填列。
  (三)公用支出合计中包含了支出明细账中的项目支出,其中:办公费中并入了办案费支出,印刷费中并入了两证支出,邮电费中并入了金税网络运行费支出,劳务费中并入了双代支出,其他中并入了金税二期、金税三期、制装费和税收调查支出,其余各数与支出明细账中的对应目级科目一致。
  (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各数按照支出明细账中的对应目级科目数填列。
  (五)表中21、25、27和38栏不填。
  (六)审核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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