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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编制《煤矿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六)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
  (七)建立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市场准入
  (八)加强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监督
  (九)倡导先进的安全文化
  (十)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五、规划实施的重大工程
  (一)安全生产理论发展与创新工程
  (二)安全生产科技进步与创新工程
  (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四)重大危险源监控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五)矿山事故预防与主要灾害治理工程
  (六)运输车辆、船舶安全监控系统工程
  (七)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
  (八)安全生产技术保障建设工程
  (九)安全生产监管手段创新工程
  (十)职业卫生促进工程
  (十一)安全专业人才及培训基地建设工程
  (十二)安全文化创新工程

前言



  党的十六大提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安全生产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民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是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前提条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内容,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的转型期,受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相当严峻。重、特大事故频繁发生,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财产损失,这种局面若不能有效控制,将直接影响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西部大开发和东北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战略的实施,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国加入世贸组织(WTO)后,国际职业安全健康标准一体化的强烈要求,也使得我国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更大的挑战。安全生产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决定了必须从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为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总体部署。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特制定本规划纲要,提出2004-2010年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重大工程和2007年的阶段性目标及2020年远景目标,以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和行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一、安全生产现状、形势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党和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近两年来相继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了安全生产法制建设,颁布实施了《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进入法制轨道;建立了垂直管理的煤矿安全监察体系和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将安全生产纳入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对事故多发、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严肃追究事故责任。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特大事故明显减少,一些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有所好转,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增幅下降,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
  但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居高不下,“九五”期间全国各类事故死亡53.2万人,平均每年10.6万人,“十五”前三年死亡40.6万人,平均每年13.5万人;煤矿、道路交通、建筑、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伤亡事故多发的状况尚未从根本上扭转;非公有制企业发生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占全国总数的70%左右;职业危害相当突出,据统计,我国尘肺病总人数高达55万人,每年新发尘肺病患者约1万例以上,全国有50多万个厂矿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实际接触粉尘、毒物和噪声等职业危害的职工达2500万人以上;一些地方和单位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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