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级为省局施教机构。现有的省局施教机构可更名为“××省国家(地方)税务局培训中心”,配备一支专兼结合、以兼为主的师资队伍,主要承担本系统科级及以下人员的各类培训工作。
目前没有施教机构的省国税局(或地税局),可委托本省地税局(或国税局)施教机构组织培训。本省国、地税局均没有施教机构的,其培训任务可委托临近省局施教机构组织实施。
对市局现有的培训中心要进行评估认证。合格的,可挂“××省国家(地方)税务局培训中心××分部”的牌子,在省局的统一协调下,承担部分培训任务。
县局一般不设培训中心。但要设立相对固定的培训教室,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保证税务干部在岗学习的需要。
(二)培育专家型师资队伍
1.培育适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需要的专兼结合、以兼为主的师资队伍。建立兼职教师选聘和专职教师实践锻炼制度,选聘一批具有丰富税收工作经验和较高教学水平的业务骨干、领导干部和专家作为施教机构兼职教师,同时分批安排专职教师到税务机关进行实践锻炼。根据教育培训工作需要建立与完善师资库。
2.加大师资培养与培训力度,强化培训者培训,着重树立现代教育培训理念,运用现代教育培训模式,掌握先进的教学手段与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3.组建培训讲师团。根据需求开发专题培训项目,抽调优秀师资组成培训讲师团,为边远地区和培训教学力量相对较弱的单位开展培训提供支持和帮助。
4.建立税务系统施教机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组织开展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妥善解决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问题。
(三)加强新型教材体系与题库建设
1.充分发挥总局教材编审委员会的作用。明确新时期税务教材建设的方向与任务,把好教材建设质量关,坚持“要精、要管用”的原则,不断推出适合税务干部需要的针对性强、水平高、效果好、便于培训与学习的教材。
2.建设高水平的教材编审人员队伍。进一步充实教材编审人才库,多渠道吸纳人才,注重吸收实践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深厚的人员参加教材编审工作,不断提高教材编审水平。
3.创造条件,逐步建立起以文字、音像、多媒体视盘等为载体的立体化教材体系。
(1)推出由基础知识(X类)、岗位知识与技能(Y类)、更新知识(Z类)三个部分组成的系列教材(X+Y+Z),注重教材的实务性、操作性和指导性。实行教材建设动态管理,跟踪了解使用情况与调整意见,不断充实和完善教材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