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检查是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新的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各项要求的具体行动。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在近几年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已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工作责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证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二)讲究方式方法。此次专项检查,点多面广,政策性强,任务重,各地要突出抓好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重点品种、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的检查。要善于运用调查、提醒、告诫、劝阻等各种工作方式,突出不同的检查主题内容,规范有关部门和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运用集中检查、下查一级、交叉检查等方式,加大检查力度;综合运用行政处罚、新闻曝光、联合执法等方式,提高检查威慑力。我委将组织一次全国“清退周”活动,并在部分地方组织不同的主题宣传活动,以推动专项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各地也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不同的形式和主题开展活动,做到检查有声势,有效果。
(三)加大查处力度。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对政策明确,违法事实清楚的案件,要依法及时处理。对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违反规定乱收费加重农民负担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多收价款或费用,能退还的应如数退还给农民。同时,要加强同监察、纠风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屡查屡犯,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给予其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四)注重社会监督。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和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此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价格和收费政策,增加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取得农民的广泛支持。要引导有关部门和单位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收费政策,加强自律,规范自身收费行为。要充分发挥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和“ 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认真听取农村价格监督员的情况反馈,受理价格投诉举报,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尚未建立农村网络的地方,要采取措施,抓紧落实。各地可选择一些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涉农价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五)加强调查研究。涉农价格和收费品种多,项目复杂,价格违法特征表现不一。各地要结合专项检查工作,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掌握线索,有的放矢,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对调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并根据本地实际,针对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写出一份有深度、有份量、高水平的调研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各省(区、市)上报一份,同时选择1—2份市(县)调研报告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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