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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公务员培训质量评估工作的意见

人事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公务员培训质量评估工作的意见
 (2003年10月31日 国人部发[2003]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副省级市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公务员培训质量评估是加强培训管理,检验培训效果,提高培训质量的重要保障措施。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培训质量评估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积累了一定经验。但也存在对质量评估工作不够重视、评估内容和指标不合理、不科学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公务员培训质量,根据《2001年—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有关要求和公务员培训工作发展的需要,现就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培训质量评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培训质量评估工作的目标和原则
  公务员培训质量评估工作的目标是,围绕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以不断提高公务员培训质量和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为目的,建立和完善培训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和标准,逐步实现公务员培训质量评估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开展公务员培训质量评估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指导性与操作性相结合,以评促改,重在提高。
  二、培训质量评估的对象和主体
  培训质量评估的对象主要是由政府人事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主办、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承办的各类公务员培训班。
  坚持“谁主办、谁评估”,由培训主办单位负责组织对培训班培训质量的综合评估。施教机构也应组织对培训班每门课程进行评估。
  三、培训质量评估的内容和指标
  培训质量评估一般包括培训质量综合评估和课程评估。
  培训质量综合评估是对培训目标完成情况的全方位、全过程的评价。主要对培训方案、培训实施、培训保障和培训效果等进行评估。评估培训方案的指标包括对培训需求调研、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考察安排和培训时间长短、进度等的评价;评估培训实施的指标包括对教学内容、教材资料、教学水平、教学方式方法和教学组织管理等各项的总体评价;评估培训保障的指标包括对培训设施满足培训需要程度和食宿等生活条件的评价;评估培训效果的指标包括对达到培训目标程度、提高工作能力和培训班总体满意度等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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