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开展对“发热呼吸道病例”、“发热肺炎病例”、“非典预警病例”的监测,掌握呼吸系统感染性疾病的发病规律,逐步建立非典预警病例发病数的基线,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实现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的早期预警和预报,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以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达到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蔓延的目的。
三、监测病例定义和预警指标
1、病例定义
1.1、发热(≥38°C,体温测量标准:医用标准水银体温计测试腋下体温5分钟);
1.2、以下一种或多种呼吸道症状:咳嗽、呼吸困难、气短;
1.3、与肺炎或呼吸窘迫综合症(RDS)一致的肺部浸润放射影像学证据或尸体解剖发现无其它明确病因,但与肺炎或RDS一致的病理改变;
1.4、没有其他临床诊断可以解释,又不能绝对排除非典。
发热呼吸道病例:具备1.1+1.2
发热肺炎病例:具备1.1+1.2+1.3
非典预警病例:具备1.1+1.2+1.3+1.4
2、非典疫情预警指标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即发出非典疫情预警(以下指标中“14天内”指病人的发病日期间隔在14天内)。
(1)同一家医疗机构内
●门诊、急诊、发热门诊、呼吸科、放射科等科室或部门内出现一例或以上的医务人员被诊断为非典预警病例;
●14天内出现两例或以上的医院工作人员被诊断为非典预警病例;
●14天内出现两例或以上医院内获得性非典预警病例(病人和/或探视者);
●出现一例或以上非典预警病例死亡。
(2)社区内出现聚集性非典预警病例:
●14天内,同一家庭、单位、学校或社区内出现两例或以上非典预警病例;
●14天内,出现两例或以上有流行病学联系的非典预警病例。
●一例或以上从事非典-冠状病毒研究的实验室人员被诊断为非典预警病例;
●一例或以上有野生动物接触史的人员被诊断为非典预警病例。
四、监测医院的选择
非典疫情重点省份(有非典病例发生和传播):每个县选择一所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每个地(市)应包括至少一所地(市)级医院,每个省份应包括至少2所省级医院;
非典疫情一般省份(有疫情输入无传播):选择2所省级医院,每个地(市)选择一所地(市)级医院和2所人口比较集中的县的县级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