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非典疫情发生省份:每个地(市)选一所地(市)级以上医院。
所选医院应是当地就诊病人比较集中的综合性医院。
五、监测内容
非典早期预警症状监测的内容包括发热呼吸道病例数和发热肺炎病例数的报告,对非典预警病例和聚集性非典预警病例的流行病和实验室监测以及对聚集性非典预警病例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一)发热呼吸道病例数和发热肺炎病例数的报告
监测医院内科门(急)诊、发热门诊每日向医院预防保健科报告当日就诊的门诊数、发热呼吸道病例数和发热肺炎病例数。保健科每日将全院汇总数据通过传真或电话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非典预警病例和聚集性非典预警病例报告
1、执行职务的内科(呼吸)、儿科、保健科、门诊、急诊、发热门诊等相关科室的医务人员,根据监测病例定义诊断出非典预警病例,应在24小时内填写“非典预警病例报告卡”(见附表)报告本院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通过传真或电话报告当地(县级,下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内科(呼吸)、儿科、门诊、急诊、发热门诊等相关科室的负责人,每天对留存本科室的“非典预警病例报告卡”进行分析并向本院预防保健科报告;预防保健科每天对全院的“非典预警病例报告卡”进行分析,发现符合非典疫情预警指标之一的,应在2小时内向当地疾控中心报告情况。
3、各相关科室的医务人员和预防保健科负责对非典预警病例的转归进行报告。在非典预警病例的诊疗过程中病例的症状和体征随时会发生改变,一旦符合非典疑似病例或临床病例的诊断标准,应按照《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监测报告实施方案》作相应报告和处理。
六、非典预警报告后的调查和处理
接到监测医院非典预警病例报告、非典疫情预警指标报告或经县级疾控中心调查核实为符合非典疫情预警指标后,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立即对预警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及送检,对其密切接触者进行体温监测和医学观察,监测医院负责对预警病例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一旦出现疑似非典病例、临床诊断非典病例或实验室确诊非典病例,立即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按卫生部《
2003-2004年度全国卫生系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方案》和《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监测报告实施方案》开展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