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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卫生新闻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着力做好艾滋病预防控制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地要大力宣传艾滋病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宣传我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形成一个政府领导、多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氛围。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落实即将印发的《全国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各项任务,全民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使公众了解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掌握预防知识和办法,建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掌握哪些行为可能感染艾滋病,哪些行为不会感染,避免不必要的恐慌,营造一个没有歧视、相互关爱、共享生命的艾滋病防治社会环境。
  继续宣传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做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结核病、血吸虫病、肝炎等重大传染病和以碘缺乏病、地方性氟砷中毒为重点的地方病的预防控制的宣传教育工作;宣传贯彻《食品卫生法》和《职业病防治法》,做好对食品安全行动计划和乡镇企业职业中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针对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病和精神疾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使群众自觉地摈弃不良生活方式,不断增强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和预防疾病的能力。
  四、弘扬正气,抵制歪风,切实加强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和行业作风建设的宣传
  医疗卫生行业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结合卫生行业的特点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工作,把精神文明建设与转变医疗卫生队伍服务理念、加强医院内部管理结合起来,把行业作风建设与医疗机构体制性机制性改革结合起来,广泛宣传、大力弘扬广大卫生医务工作者在抗击非典斗争中表现出来的恪尽职守、救死扶伤、无私奉献、严谨求实的精神;广泛宣传即将表彰的第八批“白求恩奖章”获得者的先进事迹,树立卫生工作者的光辉形象,调动医疗卫生战线上广大干部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广大卫生工作者“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尊重病人、理解病人、关心病人的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医患沟通制”,发现、总结和推广各地在加强医患沟通、落实医院人性化服务方面新的举措、好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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