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2004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的通知
(工商公字[2004]第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按照第十六次全国“扫黄”“打非”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2004年全国“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2004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二月四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2004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第十六次全国“扫黄”“打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深入持久地开展“扫黄”“打非”工作,现制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2004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04年“扫黄”“打非”工作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继续加大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力度,深入开展集中行动和专项整治,切实加强日常监管,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民族创新精神,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2004年“扫黄”“打非”工作的重点:
坚决封堵和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宣传品;坚决取缔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出版发行报刊活动;坚决扫除淫秽色情出版物;坚决打击侵权盗版活动,全面查缴盗版教材和教学辅导读物;坚决遏制光盘走私贩私势头,深挖地下非法光盘生产线,严格规范已注册光盘复制企业的经营行为。
2004年“扫黄”“打非”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清理整顿出版物市场
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出版物市场进行反复清查,坚决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要确定重点品种、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行业,严查六类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出版物市场。
重点查缴的品种: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特别是传播政治谣言、制造思想混乱、破坏社会稳定以及传播“法轮功”等邪教、煽动民族分裂的出版物;淫秽色情出版物,特别是淫秽光盘和以青少年学生为读者对象的有害卡通画册及淫秽“口袋本”图书;非法报刊,特别是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出版、印刷、发行的期刊;盗版出版物,特别是盗版教材和教学辅导读物、盗版工具书、盗版著名书刊和影视作品等。其中,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是市场清查工作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