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抗生素药敏纸片: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
十四、壳聚糖宫颈抗菌膜:用于敷贴在子宫颈溃疡面,起到抗菌消炎、促进溃疡愈合,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
十五、血液恒温照射箱:用于对含光敏剂的血液或血液成份实施光化学病毒灭活,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
十六、光子嫩肤仪:用于治疗色斑、雀斑、日光损伤、毛细血管扩张等,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
十七、骨接合用金属钛缝线:用于手术时骨折断端连接,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
十八、妊娠诊断试纸(早早孕检测试纸):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
十九、微生物诊断鉴定培养基:用于医院化验室培养细菌,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
二十、血沉管读数仪:作为Ⅰ类医疗器械管理。
二十一、单人无菌室:用于防止病人术后感染,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
二十二、电动轮椅车、手动轮椅车: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
二十三、艾灸盒(不含药):通过燃烧药物起作用,艾灸盒本身无作用,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二十四、产后弹力收腹带: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二十五、救护车:仅具有运输作用,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二十六、手术器械保养液: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二十七、按摩床:用于保健按摩,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二十八、酶标仪用机械臂、自动分液器:用于代替人手功能,达到自动化功能,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二十九、超声波人体身高、体重电脑计量仪: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