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

  九、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重点解决拖欠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问题,严厉打击无故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行为。开展规范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有关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依法推动劳动保障工作。继续加大普法力度,不断增强自觉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意识,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十、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制衡机制,形成基金协同监管体制,依法行政,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逐步建立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信息系统,开展现场和非现场监督检查。加强反欺诈工作,开展缴费基数、缴费人数以及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情况的专项检查,堵塞少缴、漏缴和欺诈冒领等漏洞。清理整顿企业年金,规范企业年金经办行为。加强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的监管。建立社保经办机构内部风险监控机制、基金管理信息披露和基金监管、稽核人员资格培训制度。推动各地建立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健全监督体系。
  十一、加快“金保工程”建设。 按照“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要求,积极有序地实施金保工程建设,推进部省联网,扩大联网应用,力争完成劳动保障广域网覆盖率80%,城域网建设覆盖率50%的目标。加快中央、省、市三级数据中心建设,推进统一应用软件的开发工作,规范业务工作流程,不断提高数据质量。统筹兼顾,做好电子政务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其他各项信息化工作,不断提高劳动保障信息化水平。
  十二、完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 各地要在建立健全机构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职能的完善和运作的规范,尤其是要注意加强对街道社区就业服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各地要从实际出发,科学编制好本地区的发展计划,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落实工作。要积极筹措资金,优化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保障各项计划指标的顺利完成。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各地要按照《关于开展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计划检查评估工作的意见》(劳社部函[2003]103号)的要求,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积极推动计划目标的落实。部里将按季度对就业再就业专项计划(劳社部发[2003]35号)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各地要在今年1月底和7月底前,分别向部里报送2003年全年和2004年上半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检查评估报告,部里将对各地计划执行情况进行通报。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