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信息产业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国专家局
关于加快软件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教高[2003]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委、科技厅、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信息产业厅、海关、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快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根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和《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2]47号)的要求,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产业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就加快软件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我国软件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方针,加快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对提高我国综合国力,优化经济结构,缩小与发达国家科技水平的差距,具有重大意义。促进软件产业快速发展,关键是人才。
加快软件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就要努力造就一批进入国际前沿、掌握关键技术、擅长顶层设计的技术带头人;培养一批具备不同专业背景、有市场观念的开发管理、工程管理和软件经营等复合型软件人才;形成一支有相当规模和质量、从事软件开发与应用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使我国软件人才队伍的规模、结构和水平基本适应国家软件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为我国软件产业的振兴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到2005年,基本实现软件专业技术人才达到80万,人才结构得到优化的发展目标。
通过创新机制,完善政策,优化结构,不断提高软件人才资源开发的质量和水平,充分挖掘我国软件人才资源潜力。要加强软件教育培训机构的建设,积极办好示范性软件学院和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改革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计算机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软件人才培养与培训,初步形成功能齐全的培养培训体系;要探索建立软件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不断提高我国软件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创造良好的环境,大力引进国外优秀软件人才和智力资源;要鼓励和促进各类软件人才以多种形式创办软件企业。通过各方面的不断努力,形成软件人才培养和队伍发展的新机制。
二、加快软件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