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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进款及运输收入管理规定[失效]

  企业(包括铁路内部非运输主业单位)租用铁路机车、车辆、专用线、房屋、站场等路产设施时,出租方应与租用方签订租用合同,并按规定时间及标准核收租用费。
  非运用车使用费的核收,按《非运用车使用规则》规定办理。
  对上述路产的出租,应指定专人办理,并建立“路产出租、使用卡片”,所签订的租用合同内容应包括缴款日期和发生迟交时核收迟交金等条文,合同副本抄送站段所属收入管理部门。
  第二十二条 运输变更费用补退的处理
  车站办理行李、包裹或货物取消托运时,应将原票据收回注销,注明“取消托运”字样。当日办理时比照作废票据处理。次日以后办理时,另以“车站退款证明书”办理退款,收回的票据报销联随“车站退款证明书”上报。因取消托运发生的各项杂费,另填客、货运杂费收据核收,并将收据号码、收费项目及金额填记在原票据记事栏内。
  车站办理行李、包裹或货物变更到站时,由变更后的到站按《铁路客运运价规则》和《铁路货物运价规则》规定重新计算运杂费,补退差额,在交付时填发客、货运杂费收据或“车站退款证明书”办理补退款手续,原变更票据上报站段所属收入管理部门,另以运单作成抄件留站存查。新到站发现发站原收运杂费计算错误时,应发电报向原发站及所属收入部门查询答复后再办理补退款手续。发生的补退款,铁路局、专业运输公司间不办理清算。
  第二十三条 多、少收款的处理
  车站、列车(客运)段必须建立健全客货运输票据及报表的“三检”(自检、互检、总检)复核制度,防止发生差错。发站复核发现计算错误时,应及时办理补退款手续,并发电报通知所属铁路分局收入管理部门和到站。
  收入管理部门审核客货运输票据发现的多、少收款超过客货运规章规定的补退费用限额时,应填发“票价订正通知书”、“补款凭证”、“退款凭证”,按权责发生制列账,由原收款站段办理补退。因特殊情况原收款站段办理补退款有困难时,可委托有关站段办理,凭有关函电证明报收入管理部门销账。
  发站复核发现计算错误发生的补退款,列原收入科目。
  到站发现发站原收运杂费计算错误造成少收款时,应发电报通知原发站及收入管理部门查询答复后办理补款,补收的铁路建设基金列原收入科目。
  多、少收款超过180天无法处理时,少收款由责任者赔偿,责任者无力赔偿或少收款属单位责任的,由单位负责赔偿,在责任单位营业外支出科目列支;多收款转运营财务部门列营业外收入。

第七章 运输进款管理

  第二十四条 运输进款管理的基本要求
  客货营业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运输进款管理制度,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财会人员负责运输进款的保管、存汇及账表编报工作,并实行账款分管制度。专职负责进款的人员不得直接对外办理客货运输及收付款业务。
  进款存放地点必须有安全设备和防范措施。
  车站向银行送存进款时,从存款地点到送款车辆、送款途中及从送款车辆到银行,必须由公安人员全程护送,没有公安人员的车站,由站长派人护送,日均现金收入超过1万元时应使用机动车辆送存银行。
  车站要根据进款的变化情况,适时增加送存银行的次数。
  旅客列车应配备保险柜存放票据和进款,并由列车长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保证票据和现金的绝对安全。列车乘务工作终了交款时,必须由乘警护送至交款处所。
  第二十五条 运输进款的存汇
  运输进款及运输收入会计核算单位和所属客货营业单位应在当地银行开立运输进款存款专户。当地无银行或未在当地银行开户的车站,应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日期和指定的列车将进款寄送至代缴站办理存汇或由收入管理部门派专车取送。各级运输进款专户均应建立“运输进款银行日记账”。车站必须按月将银行对账单报收入管理部门审核。
  运输进款必须坚持专户管理的原则,专户内不办理运输进款范围以外的其他收付款业务。
  车站、列车运输进款必须在收款次日上午前送存银行,并按规定日期上缴上级收入管理部门。各级运输进款及运输收入会计核算单位应按上级规定办法办理运输进款的缴拨。各级缴款单位必须努力压缩资金在途时间,加速资金周转。
  各级运输进款专户的存款利息收入应在银行结息的当月列账,铁路分局、铁路局和专业运输公司应按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根据每季度运输进款专户结息期内铁路建设基金占全部运输进款的比例,计算应缴铁路建设基金银行存款利息,全额报缴;其他存款利息由铁路局或铁路分局、专业运输公司冲减财务费用。存汇款单据、汇款手续费的费用支出由决算单位列财务费用。
  第二十六条 运输进款结账与报账
  车站、列车运输进款应遵守先交款后结账的原则,按日进行结账,当月进款应在当月列账。实行电子计算机售票和制票的车站、列车,直接收款人员必须在办理交款手续后方可打印结账报表。货运结账时间为18点,客运结账时间为24点前,旅客列车结账时间为本次乘务工作终了。
  现金交接必须当面清点,不准以支票套取现金。结账时发生多出款,应在当日列账上缴,严禁保留账外现金。短少款由责任者当时赔补,不准以运输进款或找零款顶数滚欠。
  车站必须按日登记“运输进款收支报告”,做到收支正确,账款相符。“运输进款收支报告”、各种票据、收付款凭证及有关收入报表按规定日期分别向上级收入管理部门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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