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产业损害及损害程度的调查
1、应诉登记
2003年5月23日,调查机关发出了《关于参加乙醇胺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应诉登记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参加应诉的企业有:台湾东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伊朗阿拉克石油化学公司、墨西哥乙烯派生物工业公司、美国英力士有限公司、美国陶氏化学公司、奥伯帝莫马来西亚化学公司和中国中化物产股份有限公司。6月24日,墨西哥乙烯派生物工业公司撤销了应诉登记,终止参与调查。
2、成立产业损害调查组
2003年6月25日,调查机关成立了乙醇胺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组。
3、发放和回收调查问卷
2003年6月9日,调查机关向本案已知的有关利害关系方发放了《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国内进口商调查问卷》和《外国(地区)生产者调查问卷》,并要求于2003年7月18日前将答卷返回。
在规定时间内,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北方化工有限公司通过其代理人递交了《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答卷;江苏宜兴银燕化工有限公司、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也递交了《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答卷;中化物产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化工轻工总公司递交了《国内进口商调查问卷》答卷;德国德固赛股份公司递交了《外国(地区)生产者调查问卷》答卷。经调查机关同意,在延期后的规定时间内,台湾东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伊朗阿拉克石油化学公司、美国英力士有限公司、美国陶氏化学公司、奥伯帝莫马来西亚化学公司通过其代理人递交了《外国(地区)生产者调查问卷》答卷。
4、实地核查
2003年8月25日-30日,本案产业损害调查组赴申请人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抚顺北方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核查。
5、接待来访和接收证据材料
2003年6月3日,美国英力士有限公司、美国陶氏化学公司、奥伯帝莫马来西亚化学公司通过其代理人递交了《关于乙醇胺反倾销案立案的书面评论意见》。2003年9月24日,台湾东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拜会了调查机关,陈述了对本案的意见。2003年10月31日,美国陶氏化学公司和奥伯帝莫马来西亚化学公司通过其代理人递交了《关于无损害和无因果关系的评论》。2003年12月19日,台湾东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其代理人递交了《关于乙醇胺反倾销调查案国内产业损害问题的意见》。调查机关对应诉方的上述意见均给予了考虑。
二、被调查产品及被调查产品范围
(一)被调查产品描述
产品种类:单乙醇胺(又称一乙醇胺)和二乙醇胺
英文名称:Monoethanolamine和Diethanolamine
结构式:
H H H
\ | |
单乙醇胺 N--C--C--O--H
/ | |
H H H
H H
| |
C---C---O---H
/ | |
/ H H
/
二乙醇胺 H---N
\ H H
\ | |
\ C---C---O---H
| |
H H
税则号:被调查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02年)中的进口税则号为29221100,29221200。税则号29221100,29221200项下的单乙醇胺盐和二乙醇胺盐不在本次反倾销被调查产品范围之内。
物理及化学特征:
单乙醇胺:分子式H2NCH2CH2OH,分子量61.08,燃点171℃,沸点170℃,溶点10.5℃,纯度大于等于99.0%,水份小于等于0.1%,色泽小于等于10。
二乙醇胺:分子式HN(CH2CH2OH)2,分子量105.1,燃点268℃,沸点269.1℃,溶点28.0℃,纯度大于等于99.0%,水份小于等于0.1%,色泽小于等于15。
主要用途:单乙醇胺用于酸性气体的吸收;用于制药行业中合成杀菌剂、止泻剂;染化工业中合成染料;纺织工业中作抗静电剂、防蛀剂、清净剂;橡胶工业和油墨工业中的中和剂;也用于表面活性剂、防腐剂、油墨制造、有机合成原料和酸性气体剂,也可用于乳化剂、金属清洗剂、防锈剂的原料;用于汽车防冻液;用于生产乙烯胺系列产品的原料等。
二乙醇胺用于制药工业中缓冲剂的原料;生产高回弹聚氨脂泡沫时作为交连剂;与三乙醇胺混合作为飞机引擎活塞的去洁剂;与脂肪酸反应生成烷基醇酰胺; 也用于有机合成原料、表面活性剂的原料和酸性气体吸收剂,在洗发剂和轻质去垢剂内用作增稠剂和泡沫改性剂,在有机合成工业中作中间剂,医药工业中用作溶剂,在洗涤行业、化妆品行业、农业、建筑业及金属行业中均有较大用途。
(二)关于被调查产品范围问题
应诉公司美国陶氏化学公司和奥伯帝莫马来西亚化学公司提出,三乙醇胺也应与单乙醇胺和二乙醇胺是同类产品,如果包括三乙醇胺,本案的中国大陆产业范围应当扩大,申请人将不具有提起本次反倾销调查的主体资格。调查机关认为,同类产品应是与倾销进口产品相同的产品,只有在没有相同产品的情况下,才以与倾销进口产品特性最相似的产品为同类产品,在本次反倾销调查中,与被调查产品即原产于日本、美国、德国、伊朗、马来西亚、台湾地区和墨西哥的进口单乙醇胺、二乙醇胺相同的中国大陆产品是中国大陆生产的单乙醇胺和二乙醇胺产品;我国反倾销条例与WTO反倾销协定都没有规定申请人在提起某种进口产品反倾销调查时,必须同时对与其有某种程度相似性的所有进口产品都提起反倾销调查。因此调查机关对美国陶氏化学公司和奥伯帝莫马来西亚化学公司的主张不予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