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此申请表按机具类型分别填写;
2.此表一式三份,县级农机主管部门、乡(镇)农机管理机构、购机者各存一份。
附件二: 合同编号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合同
甲方(县级农机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乙方(购机者): 住址: 联系电话:
为落实中央财政购机补贴政策,做好购机工作,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根据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专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自愿购买生产(或供应)的 型号机 台,总价款为 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 元。
二、乙方在 月 日至 月 日期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购机,交纳扣除补贴资金后的机具差价款 元,并提交本合同。
三、甲方责任:
1、组织购机;
2、督促供货方做好售后服务,协助乙方解决质量纠纷;
3、提供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乙方承诺:
1、按合同规定时间及时缴款购机,如放弃购机,应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时间前10天通知甲方,并交回本合同;
2、二年内不得擅自转让所购机具,因特殊情况需转让的,须经甲方同意。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购机时提交供货商一份)。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县级农机主管部门): 乙方(购机者):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盖章) (盖章)
附件三: 年农业机械购置专项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