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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注:1.此申请表按机具类型分别填写;
    2.此表一式三份,县级农机主管部门、乡(镇)农机管理机构、购机者各存一份。

附件二:                    合同编号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合同

  甲方(县级农机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乙方(购机者):        住址:           联系电话:   
  为落实中央财政购机补贴政策,做好购机工作,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根据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专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自愿购买生产(或供应)的     型号机  台,总价款为      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     元。
  二、乙方在  月  日至  月  日期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购机,交纳扣除补贴资金后的机具差价款    元,并提交本合同。
  三、甲方责任:
  1、组织购机;
  2、督促供货方做好售后服务,协助乙方解决质量纠纷;
  3、提供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乙方承诺:
  1、按合同规定时间及时缴款购机,如放弃购机,应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时间前10天通知甲方,并交回本合同;
  2、二年内不得擅自转让所购机具,因特殊情况需转让的,须经甲方同意。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购机时提交供货商一份)。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县级农机主管部门):       乙方(购机者):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盖章)              (盖章)

附件三:    年农业机械购置专项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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