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关于下达
《教师教育标准研究课题任务书》的通知
(教师司[2004]13号)
有关单位:
2004年2月12日我司印发了教师司[2004]4号文——“关于《教师教育机构资质认证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教师教育质量评估标准》邀标的通知”。各单位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即刻组织力量进行研究,在较短时间内形成了教师教育标准设计方案。
近日,我司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将《教师教育标准研究课题任务书》下达给你们(见附件一)。请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做好如下工作。
填写《师范教育司教师教育科研课题申请书》(见附件二),并于2004年4月30日前一式三份报送我司综合办公室(申请书可由教育部网站中师范教育司主页下载)。
于2004年4月30日前将课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提交我司。2004年7月底前完成课题研究,并将正式研究报告报我司。
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要听取多方面意见,充分利用各投标单位的资源,进行论证,保证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将开户行、户名、帐号等尽快报我司培养处。
联系人:李桂兰。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师范教育司综合办公室;邮编:100816;电话:(010)66096498,传真:66096556;E-mail:lgl@moe.edu.cn 。
请各课题承担单位领导要在人员、时间和经费等方面对课题组研究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附件:一、教师教育标准研究课题任务书
二、师范教育司教师教育科研课题申请书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
二00四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一: 教师教育标准研究课题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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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研究单位 │ 研究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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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机构资质认证标准》研究 │上海师范大学 │ 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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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机构资质认证标准》研究 │首都师范大学 │ 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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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课程标准》研究 │华东师范大学 │ 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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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课程标准》研究 │首都师范大学 │ 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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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论证研究 │东北师范大学 │ 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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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论证研究 │湖南师范大学 │ 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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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论证研究 │西南师范大学 │ 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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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质量评估标准》研究 │南京师范大学 │ 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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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质量评估标准》研究 │北京师范大学 │ 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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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质量评估标准》研究 │华中师范大学 │ 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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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质量评估标准》论证研究 │中央教科所 │ 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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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3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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