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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口岸非典型肺炎卫生检疫预案》的通知

    4.预防SARS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指导原则
    5.SARS健康教育指导原则
    6.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实验室检测工作程序

附1:       SARS流行病学调查指导原则

  一、目的
  流行病学调查是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关键措施和重要工作环节。做好SARS流行病学调查对于指导疫情的预防和控制至关重要,其主要目的是:
  1.核实诊断,查找传染源和传播途径;
  2.确定和追踪密切接触者及一般接触者,进行分类管理,防止疾病的进一步传播;
  3.掌握疫情波及范围和影响因素,为疫情的处理提供依据;
  4.为进一步阐明疾病自然史、流行病学特征及规律提供研究线索。
  二、工作内容
  1.病例的个案调查;
  2.接触者追踪;
  3.资料管理和利用。
  三、工作程序和方法
  (一)病例的个案调查
  1.医院所在地的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SARS病例(或疑似病例)报告后,应于最短时间内派出流调人员对报告病例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原则上每例病人至少由2名专业人员共同完成调查。
  2.对病例进行个案调查时,尽可能由病人自己回答调查者所提的问题,对于不详或有可疑的地方可通过病人家属或医生等其他知情者补充或核实。如病人病情较重或死亡,无法直接调查时,应通过其亲友、同事或其他知情人了解情况,完成调查。
  3.按照SARS病例个案调查表(附表1)进行个案调查,个案调查基本内容:病人的基本情况、临床表现、临床实验室检测结果,以及患者发病前后的活动情况和与其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情况。调查表填写要完整,字迹要清晰。
  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SARS病例的订正报告或转归报告时,应及时做好随访和相关信息的补充调查,进一步完善个案调查表。
  对病人进行随访时,要注意了解病人健康恢复情况。
  (二)追踪接触者
  1.接触者的追踪调查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根据个案调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按照《SARS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确定密切接触者和一般接触者,及时开展接触者的追踪、调查和管理。调查内容详见“SARS病例密切接触者调查表”(附表2)。
  2.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和隔离
  在个案调查的基础上,及时做好接触者信息的通报,按照《SARS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对接触者实施管理。
  (三)流调注意事项
  1.流调人员应按照有关SARS防护指南的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2.流调人员调查时应注意发现病人隔离管理和消毒、防护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并给予必要的指导。
  (四)资料的管理和利用
  1.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的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实行计算机个案化管理,调查表的数据库要逐级上报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流行病学调查资料的质量控制和分析利用,并及时向上级疾控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分析结果,以指导疫情控制工作。
  3.流行病学调查原始资料和汇总分析结果以及调查报告均要及时整理归档。
  附表:1.SARS病例个案调查表(略)
     2.SARS病例密切接触者调查表(略)

附2:       SARS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



  在一定的条件下,SARS具有较强的传染性,其密切接触者具有较高的感染机会。密切接触者,因暴露于SARS病人(密切接触),导致其感染SARS的可能性较大。密切接触是指治疗或护理、探视SARS病人或疑似病人;与病人共同生活;通过其他方式直接接触病人的呼吸道分泌物或体液和/或排泄物(如粪便)等。
  为了更好地判定和处理SARS的密切接触者,及时、科学地针对其采取措施,特制定本原则。
  一、判定标准
  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SARS病人在潜伏期具有传染性,故在判定密切接触者、分析其感染发病的可能性时,要综合考虑接触时病人发病与否及症状情况、与病人接触方式、接触时采取的防护措施、接触时间长短等,以便采取针对性措施。接触者的调查和判定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
  (一)密切接触者
  1.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中的密切接触者
  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中,曾与症状期SARS病人或疑似病人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下列人员:
  (1)与病人或疑似病人共同居住的人员;
  (2)与病人或疑似病人在一个教室内上课的教师和学生;
  (3)与病人或疑似病人在同一工作场所(如办公室、车间、班组等)的人员;
  (4)与病人或疑似病人密闭环境下共餐的人员;
  (5)护送病人或疑似病人去医疗机构就诊或者探视过病人或疑似病人的,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的亲属、朋友、同事或司机;
  (6)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接触过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医护人员;
  (7)若电梯工为病人或疑似病人,在病人发病后至离开前乘坐过该电梯的所有人员;
  (8)其他已知与病人或疑似病人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9)曾在室内直接为病人或疑似病人在发病期间提供过服务的餐饮、娱乐等行业的服务员;
  (10)由现场流调人员根据调查情况确定的其他密切接触者。
  2.交通工具上的密切接触者判定
  1)飞机
  (1)一般情况下,民用航空器舱内SARS病人或疑似病人座位的同排和前后各三排座位的全部旅客以及在上述区域内提供客舱服务的乘务员。
  (2)乘坐未配备高效微粒过滤装置的民用航空器,舱内所有人员。
  (3)其他已知与病人或疑似病人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2)铁路旅客列车
  (1)乘坐全封闭空调列车,病人或疑似病人所在硬座、硬卧车厢或软卧同包厢的全部乘客和乘务人员。
  (2)乘坐非全封闭的普通列车,病人、疑似病人同间软卧包厢内,或同节硬座(硬卧)车厢内同格及前后邻格的旅客,以及为该区域服务的乘务人员。
  (3)其他已知与病人或疑似病人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3)汽车
  (1)乘坐全密封空调客车时,与病人或疑似病人同乘一辆汽车的所有人员。
  (2)乘坐通风的普通客车时,与病人或疑似病人同车前后3排座位的乘客和驾乘人员。
  (3)其他已知与病人或疑似病人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4)轮船
  与病人或疑似病人同一舱室内的全部人员和为该舱室提供服务的乘务人员。病人在乘船期间就餐和其他活动时的接触者。
  由现场流调人员根据调查情况确定的其他密切接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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