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今冬明春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SARS)的实验室检测工作,确保生物安全和检测工作质量,使SARS检测工作能够科学、有序、规范地进行,对SARS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防止SARS疫情扩散,特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SARS检测实验室的设置
目标:建立国家、省和地(市)级SARS临床标本三级实验室检测网络体系。
1.省级和地市级SARS检测实验室的设置
(1)SARS检测实验室设置的工作程序为:省内选点、省内验收、国家备案、省内公布。
(2)原则上每省指定两个条件较好的实验室负责本省SARS临床标本的病原学检测工作,其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中心实验室;此外省会城市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有条件的单位可作为本省的平行中心实验室,北京、天津、上海和重庆市卫生局可在当地选择另外一个符合条件的实验室作为网络实验室。
如果省、市中心实验室不能满足SARS临床标本的检测需求,各省可指定本省具备条件的实验室承担本省SARS检测工作,或协调邻近省份提供帮助,调整后的实验室应报卫生部备案。
(3)各省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SARS实验室进行验收,确定本省的SARS实验室,向全省公布,并将实验室及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报卫生部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控制与应急处理办公室备案(备案表详见附1)。
2.国家级SARS检测实验室
卫生部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和传染病预防控制所设立国家级SARS检测实验室。实验室及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应报卫生部备案。
3.实验室条件及生物安全操作的要求
(1)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有关SARS标本操作的指导性意见(见附2)和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各地进行SARS标本检测的实验室应满足生物安全水平 2级+(BSL—2级+)(见附3),从事病毒分离等研究的实验室应具备生物安全3级(BSL—3级)的要求。
(2)各地SARS检测实验室和实验室人员须认真遵照
卫生部发布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指南》、《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毒研究实验室暂行管理办法》,参照执行《
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见附4)的有关规定。
二、标本的采集
1.标本采集的人员:医疗机构的医生、护士或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负责标本的采集,并填写采样登记表。标本采集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标本的采集、保存和运输要严格遵守部和有关部门下发的生物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2.采样对象:SARS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 (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荐新修订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诊疗方案》进行诊断)以及其他需要做SARS检测者。
3.标本种类及要求:鼻拭子(或咽拭子)、含漱液、鼻咽或气管抽取液、血液(血清和全血)、粪便、尿液等均可以用于SARS实验室检测,但是为了提高检测的敏感性和便于操作,至少应采集鼻拭子(或咽拭子、)粪便和血清三种标本。标本采集的同时要注意对同一病例采集不同病程的标本,如发病初期、发病第二或第三天再次采集的及恢复期(发病20天以后)等标本。对SARS死亡病例,要做好尸体解剖和标本保藏。
三、标本的送检与接收
1.省内的标本送检与接收要求
(1)各省级实验室应公布标本接收联系方式,并实行24小时标本接受制。
(2)省会城市的医院或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集的标本要由采集单位及时将标本和送检登记表(见附5)送本省指定的SARS检测实验室。
(3)省会城市以外的地区应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派专人将标本和送检登记表送至指定实验室。
2.国家实验室标本接收要求
对各省首例SARS实验室检测结果阳性的标本,需每种标本一式两份,并填写标本送检单(见附5),在低温保存条件下,于24小时内由专人送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两个国家级SARS检测实验室进行复核。国家实验室标本接收联系方式为:
●传染病预防控制所,地址:北京昌平流字5号
●联系人:罗成旺
联系电话:010—61739439,13611222327
传 真:(010)61730233
四、标本的检测和报告
1.SARS病毒分离及基因测序
SARS病毒分离及基因测序工作必须在生物安全3级(BSL—3级)实验室内进行。
2.SARS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试剂
(1)SARS病毒的核酸检测试剂推荐使用:
●深圳市匹基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SARS病毒Real—timePCR核酸检测试剂。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SARS病毒Real—timePCR核酸检测试剂。
(2)SARS抗体检测试剂推荐使用:
●北京华大吉比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SARS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ELISA),包括IgM和IgG抗体两种检测试剂盒。
●军事医学科学院生产的SARS病毒抗体免疫荧光检测试剂盒(IFA),包括IgM和IgG抗体两种检测试剂盒。
3.标本检测工作流程
(1)对标本(鼻咽拭子)应同时进行流感病毒和SARS病毒的检测,以排除流感病毒感染,流感阳性和SARS阴性结果可初步判定为流感病毒感染,并进行流感病毒的分离鉴定。流感和SARS检测均为阴性的标本,可报告为未检出流感和SARS病毒物质。
(2)流感病毒检测阴性而SARS病毒Real—timePCR核酸检测阳性标本(鼻咽拭子和粪便),或流感和SARS检测均为阳性的标本,均应送国家实验室复核。
(3)无论核酸检测结果阳性与否,均应对病人急性期和恢复期血清进行SARS病毒IgG抗体检测。
SARS检测实验室工作流程详见SARS实验室检测工作流程图(附6)。
4.实验室检测结果的确认与报告
(1)SARS检测结果的确认:同一份标本在两个SARS检测实验室应用两种检测试剂得到相同结果即可确认。对于双份血清SARS病毒IgG抗体阳性或恢复期血清抗体较发病早期血清升高4倍或4倍以上,可做出SARS病毒感染的实验室检测报告。
(2)省实验室首例SARS检测阳性结果,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单位,并在24小时内将标本送达国家级SARS检测实验室进行复核。
(3)经国家实验室复核的全国首例SARS实验室检测阳性结果,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立即报告卫生部和由卫生部组织的临床、流行病学等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专家组结合临床、流行病学资料综合分析,得出结论报卫生部并反馈送检单位。
(4)各省首例SARS检测阳性确认以后发现的阳性结果,可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标本送检单位,并将标本送指定的单位妥善保藏。
(5)流感病毒的检测结果由各省负责判定和报告。
五、SARS检测实验室技术支持与质量控制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国SARS检测实验室的质量控制和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