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做好司法行政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15.加强信息化建设的应用培训。要加强对专业人员的技术和技能培训,以规范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做好系统应用的维护和保障工作。为了防止重建设、轻应用和管理的倾向,要加强对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网络信息系统使用技能培训。各级人民法院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好用好计算机网络知识。要把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实现科学化管理和提高工作效率,作为评价和考核法院工作人员素质、工作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
  五、加强财务管理,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16.经费保障工作是人民法院建设与发展的基础,关系到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是法院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问题,也是长期未能很好解决的难点问题。各级人民法院务必高度重视并做好这项工作,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经费保障工作。要适应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把做好部门预算工作作为法院经费保障工作的重点,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依靠预算外经费解决法院经费问题的思维模式和习惯做法,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要求,加强财务和经费管理,使经费保障工作逐步走向规范。
  17.各级人民法院认真领会《人民法院业务费开支范围》的政策依据和对编报部门预算的指导意义,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与财力可能,统筹规划,做好法院年度部门预算编报,并力争通过提高预算编制和管理水平,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确保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司法行政部门要主动了解审判业务的特点、需求,审判业务部门要积极配合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切实可行的需求计划。各级人民法院的领导尤其是基层人民法院的领导,要主动做好法院与财政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积极做好经费争取工作。上级人民法院要加强对下级人民法院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
  18.各级人民法院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深刻认识严格诉讼收费管理对维护人民法院形象的意义。要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切实加强诉讼收费管理,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坚持“无明文规定不收费的原则”,坚决反对和制止在诉讼收费过程中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要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收费的缓、减、免,让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但经济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群众打得起官司。上级人民法院要加强对下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工作的监督、检查,杜绝违反规定收费情况的发生。
  19.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的利用效率。法院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国有资产管理职能,要通过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法院国有资产的监管,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各级法院要加大对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内部审计。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