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开展对部分省、市房地产交易登记
规范化管理情况抽检的通知
(2003年8月11日 建住房函[2003]18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
根据《
关于贯彻〈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和〈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函〔2003〕77号),9月上旬,我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拟会同部纠风办、监察部驻部监察局,对部分省、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实地抽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的重点内容
推行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一体化情况。包括办事机构一体化、实现一站式服务;房地产估价机构与管理机构是否真正脱钩;房产测绘是否实现测管分离。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门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和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文件情况。包括是否公开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是否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有无搭车收费现象。
规范登记要件和办件时限情况。能否严格按照《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和《
简化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收取必收要件,有没有设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之外的前置条件或要件审查;能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建设部规章规定的时限办理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情况。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是否实现网络化;房屋权属档案实现数字化管理程度;是否做到利用现代化的信息处理手段,对所积累的各类信息进行加工整理,定期分析并向社会发布。
实现政务公开情况。公开办事程序、收件范围、服务承诺情况;能否通过网站等手段公开政务、公开查询办件结果;行风建设情况如何,服务是否热情、周到,用语是否规范,是否设有咨询和投诉窗口,对群众投诉能否及时有效地处理。
二、抽检的程序和形式
听取情况汇报。被抽检省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主要汇报实施全面检查的情况;各被抽检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照标准逐条汇报落实情况,并准备有关材料备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