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章程
(2003年1月29日国防科工委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咨询委)是国防科工委领导下的非常设高级咨询、参谋机构。
第二条 专家咨询委的宗旨是:紧密围绕国防科技工业实际工作需要,充分发挥专家在国防科技工业发展中的作用,为国防科工委就国防科技工业有关重大问题的决策提供咨询,以提高国防科工委宏观决策的科学性。
第三条 专家咨询委的咨询工作是委机关重大决策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在国防科工委重要政策、法规和方案决策前,专家咨询委参与并提供咨询。
第二章 主要职责
第四条 专家咨询委主要针对国防科技工业带有前瞻性、宏观性、战略性、综合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评议,为委领导的重大决策和机关有关工作提供客观的、科学的咨询建议。专家咨询委的主要职责是:
1.对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方针、重要政策和法规草案提出建议和咨询,并指导软科学课题研究。
2.对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投资和立项等重大决策的预案进行咨询、评议。
3.对涉及全行业发展并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改革调整草案,重大的预研方向、科研和重点型号、重大建设项目、技术引进项目等事项参与调研、评议,提供咨询并参与有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评审工作。
4.承担两院院士负责的某些重要的评审任务。
5.对高技术研究工作及国防科工委的科技报告等进行指导、咨询和评议。
6.参与国防科学技术奖和国防科工委申报的国家级科技奖的有关评议工作。
7.参与两院院士及国家级专家入选的推荐评议工作,对国防科工委引进国外智力计划项目进行咨询评审。
8.受理其他重大科技咨询和科技服务。
第三章 组织形式
第五条 专家咨询委设委员80名左右。其中: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