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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办发[2004]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以下简称血防工作)的领导,切实遏制血吸虫病疫情回升的势头,有效控制血吸虫病的流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国务院同意,成立国务院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血防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研究制定全国血防工作方针、政策;审定全国血吸虫病综合防治规划及专项规划;召开年度工作会议,部署防治工作任务;协调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吴 仪(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高 强(卫生部常务副部长)
      杜青林(农业部部长)
      汪恕诚(水利部部长)
      徐绍史(国务院副秘书长)
  成 员:李盛霖(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赵沁平(教育部副部长)
      李学勇(科技部副部长)
      杨衍银(民政部副部长)
      肖 捷(财政部副部长)
      陈 雷(水利部副部长)
      齐景发(农业部副部长)
      王陇德(卫生部副部长)
      胡占凡(广电总局副局长)
      祝列克(林业局副局长)
      汪永清(法制办副主任)
      张桃林(江苏省副省长)
      蒋作君(安徽省副省长)
      胡振鹏(江西省副省长)
      罗清泉(湖北省省长)
      甘 霖(湖南省副省长)
      刘晓峰(四川省副省长)
      吴晓青(云南省副省长)
  三、办事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设立国务院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血防办),作为血防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血防办设在卫生部,办公室主任由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兼任。血防办承担血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拟定全国血防工作规划、计划和政策;督查落实各项防治工作任务。
  四、成员单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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