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防工作实行“春查秋会”制度,血防办每年定期组织血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流行区各省完成全国血防工作规划及开展防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年就本部门履行血防工作职责情况向血防工作领导小组作出报告。血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是:
卫生部:负责牵头研究提出全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方针、政策、规划和措施以及有关综合协调工作,依法监督血吸虫病的防治工作,加强预防控制;指导人群查病治病、疫情监测、防治技术和健康教育工作,根据疫情控制需要组织开展查螺和高危易感地带药物灭螺工作;引导和支持流行区群众开展改水改厕,改善生活环境。
发展改革委:负责将血防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农业、林业、水利和移民建镇等重大项目建设中,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地区将血防设施纳入项目建设中统筹安排;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将血吸虫病防治、科研机构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列入基本建设计划。
教育部:负责组织血吸虫病流行地区结合中小学安全与健康教育和相关课程内容,对学生普遍进行血防知识教育。
科技部:负责把血吸虫病防治科研项目列入国家重点科技攻关计划。
民政部: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指导对符合救济条件生活贫困的晚期血吸虫病人的生活救济和医疗救助工作。
财政部:负责安排血吸虫病防治经费,对困难地区和重点疫区血防工作给予补助;加强对血防资金的监督管理。
水利部:负责将结合水利工程开展灭螺纳入大江大河大湖治理规划,在血吸虫病流行区实施大型水利建设项目时,将血吸虫病防治设施建设纳入项目内容,一并设计,一并施工;结合人畜饮水、灌区改造、小流域治理、微型水利工程、山区集雨节水灌溉、农田节水灌溉等项目,改善农村水环境,防止疫区钉螺孳生。
农业部:负责根据全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制订农业部门实施细则;结合农业生产及种植业、养殖业结构调整开展灭螺,围绕改变传统的生产、生活习惯和改造疫区环境,实施禁牧、舍饲、建沼气池、以机代牛、水田改旱田等措施,预防血吸虫病传播;负责疫区动物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对家畜(牛、羊、猪等)开展检查,并对感染的家畜进行治疗和处理,有效控制动物传染源。
广电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血防知识宣传活动,提高群众防治血吸虫病的自觉性和自我防护能力。
林业局:负责结合退耕还林工程、长江防护林工程等重点林业工程,积极开展兴林抑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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