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2004年全国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3.选定省会城市的20个大型食品商品经营企业开展试点。
  4.食品放心工程牵头单位要做好组织协调和具体指导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区各部门信用体系建设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适时召开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会议,介绍情况,交流经验,沟通信息。
  (六)严厉打击各种制售不符合标准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以集中整治强化日常监管,以日常监管深化集中整治,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做到早发现、早控制,依法严厉打击。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企业,同时加强对已取得证、照企业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大案、要案要及时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要切实解决以罚代刑的问题。
  四、几点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对食品安全负责,把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纳入重要日程,确保人力、物力、财力到位。确定牵头机构或部门,明确责任,抓出实效。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本方案提出的任务、目标进行分解,抓好落实。要加强部门间相互配合,协调一致。食品综合监管部门要发挥好政府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抓手作用,积极协调,主动服务,要多在综合上下功夫,通过综合、整合现有资源,把分散的监管集中起来,提高工作效能。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在认真总结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按照求真务实和抓专、抓细、抓实的要求,明确工作重点、任务和目标,提出具体措施,责任一定要落实到具体部门。
  (三)抓好舆论宣传工作
  要充分重视和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食品放心工程,普及食品安全的科学知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增强全社会和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切度。国家有关部门将在5月中旬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请各地认真组织,大张旗鼓地宣传和报道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好典型,及时客观地曝光违法案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行业道德和规范,重视企业信用,自觉地建立自律机制。要进一步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消费者是最后一道防线的意识。
  (四)加大督查督办工作的力度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