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入开展政治思想和法制、道德、纪律教育
搞好律师监督和惩戒,教育是基础。要克服和纠正对律师重视业务培训,放松政治思想、法制、道德和纪律教育的倾向。对律师要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深入开展法制教育,组织律师学习《
宪法》和《
律师法》等法律,经常学习《律师执业规范》、《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使律师牢固树立诚信意识、法纪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针对律师流动性强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落实经常性教育。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行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大力宣传诚信为民、依法执业、优质服务、热心公益的先进典型,剖析、披露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教育律师学习先进、弘扬正气,以案明纪、引以为戒。要注意不断总结教育经验,提高教育效果。
三、建立完善保证律师监督和惩戒工作落实的相关制度
完善制度是规范律师业的保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认真贯彻执行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出台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监督程序,改进监督方式,健全监督体系的有效途径,实现律师监督和惩戒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为了把监督和惩戒工作落到实处,工作中要着重建立和完善以下制度:
1.律师监督和惩戒工作责任制。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制定工作责任制。
2.重大案件督办和报告制度。对领导批办、当事人反映强烈以及重大案件要积极督办;案件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调查,并将调查情况及时上报。
3.投诉反馈制度。对投诉案件要件件有着落,结果要告知投诉人。
4.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良行为披露制度。对受处罚和处分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不良记录在业内和社会公布。
四、不断强化律师执业的监督
强化监督是规范律师业的关键。要建立健全依法行使监督和惩戒工作的机制,把行政监督、行业监督和党内监督结合起来,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社会监督的作用,组成监督网络,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