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及省(市)的能量管理系统、电能量计量系统、调度数据网络是华东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的基础,必须满足能量管理系统的可靠性、实时数据采集的质量、状态估计的合格率、电网模型参数的正确性、计量信息的准确性等要求。
(六)华东四省一市配套技术支持系统是华东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省(市)电力公司能量管理系统、结算系统、合同管理系统、电能量计量系统及其与华东电网有限公司相关系统的接口。
配套技术支持系统应当具备发电计划、负荷预测、稳定限额、检修计划等数据的上报及日计划安全校核等功能。
(七)交易管理系统依据市场成员的申报数据,根据负荷预测和系统约束条件,编制交易计划,通过安全校核及阻塞管理系统验证后,将计划结果传送给市场主体和相关系统。
(八)电能量计量系统由华东及省(市)的电能量计量系统组成,依据市场运营规则对电能量数据进行自动采集、远传和存储、预处理、统计分析等,以支持华东电力市场的运营结算。
(九)结算系统由华东及省(市)的结算系统组成,根据电能量计量系统提供的电能量数据、交易管理系统的交易计划和交易价格数据、调度指令、能量管理系统的相关运行数据、合同管理系统的相关数据,依据市场运营规则对市场主体进行结算。
(十)合同管理系统由华东及省(市)公司的合同管理系统组成,对市场主体之间的合同进行管理,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录入、合同电量分解、完成情况跟踪、滚动平衡等。
(十一)报价处理系统接收市场主体的注册和申报数据,并对申报数据进行预处理。
(十二)交易信息系统对系统运行数据和市场信息进行发布、存档、检索及处理,使所有市场主体能够及时、平等地访问相关的市场信息,保证电力监管机构对市场交易信息的充分获取。系统运行数据和市场信息包括:预测数据、计划数据、准实时数据、历史数据、报表数据等。
(十三)华东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以实现上述子系统的功能为基本原则,根据实际情况优化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