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负责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八)组织海洋石油天然气作业重大、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九)负责海洋石油天然气作业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调查及处罚;
(十)负责各分部负责人任命的审查工作。
二、有关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英文缩写等事项
(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及各分部对外暂时沿用“COOOSO”的英文缩写;
(二)各分部自行印制文头纸、信封,格式统一;信封上印各分部自己的地址、电话;
(三)作业许可证和作业认可通知仍由各分部印刷,其样式、编号方法不变;各分部每半年报告一次作业许可证和作业认可证的发放情况(视为备案);
(四)实行了作业许可证审查的海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储运设施等,视为进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五)此前公布的、有关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的25个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由海油分部代表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归总解释;
(六)各分部设立下属的监督处,报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备案,但不再刻制带“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字头的公章。
三、2004年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重点
广大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监督人员要提高对海洋石油作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把握好定位,切实履行承担的监督管理职责。2004年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法规标准建设,进一步完善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的法规体系,尤其在法律、法规的起草方面,要加大工作力度;
(二)正确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督职责,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重点岗位责任落实的检查;
(四)强化日常监管,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做好事故分析处理,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五)加强第三方检验机构的管理,坚持执行作业许可和作业认可制度、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六)不断完善信息收集、处理和报送制度,确保信息及时上传下达;
(七)加强基础建设,规范、理顺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的内部管理;
另外,中油分部、石化分部的组建工作要加快进度,监督管理力量只能加强,不能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