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中“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编写大纲”已被: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使用论证有关技术规程的通知(2008修订)(发布日期:2008年2月15日,实施日期:2008年2月15日)废止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编写大纲》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格式)的通知
(2003年10月9日 国海管字[2003]336号)
各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强化海域使用论证工作在海域使用权审批决策中的作用,我局在总结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单位多年论证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原有的《
海域使用可行性论证报告书编写大纲》(国海管字[1998]439号)、《
海域使用论证工作大纲》(2001年2月颁发)进行了修改,形成了现有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编写大纲》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格式)。现将大纲和报告书格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
海域使用可行性论证报告书编写大纲》和《
海域使用论证工作大纲》即日起废止。
附件:1、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编写大纲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格式)(略)
附件1: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编写大纲
1 概述
1.1 用海事由
1.2 论证依据和基础资料
列举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论证委托书及相关调研报告、图件等。
1.3 论证内容
根据不同的海域特征和海域使用类型,确定相应的论述主要对象。
1.4 论证方法与工作程序
2 用海项目简介
2.1 项目用海必要性
从区域位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方面,分析用海项目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与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