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验收工作要坚持公开原则。各级检查验收的结果,要先公开征求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未发现重大问题的,方可通过验收。已完成检查验收但没有公开征求意见的地方,要重新公开征求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完成本辖区检查验收工作后,向国务院提交治理整顿工作报告。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务院部署,国土资源部将会同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建设部、审计署组成联合检查验收组,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检查验收。
三、实事求是,认真搞好治理整顿各项数据的统计汇总
开展治理整顿工作以来,根据治理整顿工作的需要,我部下发了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核查统计表和开发区(园区)清理整顿核查统计表。为了充分反映治理整顿的成果,现制定下发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成果汇总表(见附件)。各地要高度重视统计汇总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分工协作,抓紧进行填报。有关统计数据和资料的填写、整理、汇总,要做到数据准确、情况详实、分析全面。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核查统计表、开发区(园区)清理整顿核查统计表和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成果汇总表要作为附件,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治理整顿工作的报告一并上报国务院。
四、精心准备,迎接国务院五部门联合检查验收
为了使联合检查验收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各地要做好认真准备工作。联合检查验收组除听取省级人民政府的全面汇报外,还要对部分市、县进行抽查。检查验收结束前,与省级政府交换意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被检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治理整顿工作是否达标,由检查验收组提出建议,经参加联合检查验收工作的国务院五部门研究并公示,公示期过后,未发现重大问题的,再上报国务院。经国务院审定后,再正式公布今年治理整顿经检查验收达标的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抓紧认真准备治理整顿工作汇报材料。汇报材料应有数据、有情况、有典型,重大案件要有单行材料。此外,各地要认真做好检查验收所需资料的准备工作,除准备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核查统计表、开发区(园区)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核查统计表和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成果汇总表外,还要准备现存和已撤销开发区(园区)清单;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遗留问题清单及向社会公开情况资料;公开查处的土地违法大案要案清单及卷宗;清理截留、挪用、拖欠农民征地补偿安置费情况资料;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缴情况资料;未经合法批准用地处理和规划调整审批资料,以及地方性法规、政策的清理、修改、撤消情况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