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对移动电话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对移动电话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002年11月7日 信部联电[2002]5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单位:
  近年来,我国移动通信事业迅速发展,移动电话用户不断增加,目前我国移动通信网络规模已排名世界第一位。移动通信网络规模的不断壮大有力地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但与此同时,在移动电话市场中出现的假冒伪劣、冒用进网证、伪造进网标志等问题,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同时,也破坏了电信终端设备市场的正常生产销售秩序,阻碍了国家移动通信产业的健康发展,既损害国家利益,又侵犯了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加强对移动电话市场的监督管理,提高移动电话机商品及售后服务质量,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违章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生产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近期召开的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决定从发文之日起到明年春节前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移动电话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各地通信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国务院部署开展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高度重视对移动电话市场的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领导,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落实。在对本辖区内各类移动电话市场及移动电话的专卖店、专营店等进行调查模底的基础上,针对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制定整治方案,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移动电话市场中的违法违章行为
  一是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移动电话的违法违章行为;二是严厉查处伪造、冒用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进网许可标志的行为;三是严厉查处假冒商标、非法组装、改版、翻新移动电话及配件等违法违章行为;四是严厉查处销售无合法来源的进口移动电话的行为;五是严厉查处经营移动电话中的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的行为。
  三、追根溯源,狠抓大要案件查处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