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代理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第十六条 业务主管通过VSS系统可进行下列操作:
  1.日始启动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的命令;
  2.财政授权支付账户信息查询;
  3.财政授权额度输入信息的复核签发;
  4.财政授权额度信息及变动情况查询;
  5.财政资金支付情况查询;
  6.银行机构代码查询;
  7.申请财政资金划款汇总清单和明细清单查询;
  8.账户对账单查询;
  9.财政授权支付清算汇总表和清算分类统计表查询;
  10.日终停止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的命令。
  第十七条 高级业务主管通过VSS系统可进行下列操作:
  1.财政授权支付账户信息查询;
  2.财政授权额度信息及变动情况查询;
  3.财政资金支付情况查询;
  4.银行机构代码查询;
  5.申请财政资金划款汇总清单和明细清单查询;
  6.账户对账单查询;
  7.财政授权支付清算汇总表和清算分类统计表查询。

第三节 总行中间业务部操作岗位和权限设置

  第十八条 总行中间业务部应设置业务操作员和业务主管岗位。业务操作员和业务主管不得兼岗。
  第十九条 业务操作员和业务主管通过VSS系统可进行下列操作:
  1.财政授权支付账户信息查询;
  2.财政授权额度信息及变动情况查询;
  3.财政资金支付情况查询;
  4.财政支出日、旬、月报表查询;
  5.银行机构代码查询;
  6.申请财政资金划款汇总清单和明细清单查询;
  7.账户对账单查询。

第四节 经办行操作岗位和权限设置

  第二十条 经办行应设置业务操作员、业务主管和高级业务主管三个岗位。业务操作员和业务主管、高级业务主管不得兼岗。业务主管和高级业务主管的区别在于可签发支付金额的权限不同,各行可根据管理需要自行设置签发权限。
  第二十一条 业务操作员通过VSS系统可进行如下操作:
  1.财政授权支付账户信息查询;
  2.财政授权额度信息及变动情况查询;
  3.财政授权支付相关信息的录入、复核;
  4.财政资金支付情况查询;
  5.银行机构代码的查询;
  6.账户对账单查询。
  第二十二条 业务主管、高级业务主管通过VSS系统可进行下列操作:
  1.财政授权支付账户信息查询;
  2.财政授权额度信息及变动情况查询;
  3.财政授权支付录入信息的签发;
  4.财政资金支付情况查询;
  5.银行机构代码查询;
  6.账户对账单查询。

第三章 账户、凭证及报表

第一节 账户

  第二十三条 代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的账户包括:总行营业部开设财政部零余额待清算专户;经办行开设基层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