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企业终端业务应用软件的开发、测试、推广和升级由总行根据需要统一组织实施,企业终端用户和建设银行各级资金清算中心(组)必须使用总行统一规定的软件版本。
第五条 建设银行各经办行根据《协议》条款协助企业终端用户进行系统安装、调试、维护、岗前培训和业务督导工作。
第六条 涉及企业终端的资金清算业务必须按照系统功能菜单完成各项业务操作,严禁打开数据库直接修改各种数据和有关业务记录标志。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七条 企业终端业务范围包括:
(一)转账业务:
1.企业内部转账业务。企业集团内部之间资金的划转和支付。包括:
(1)资金下拨。上级企业通过本身支出户将款项拨付下级企业支出户。
(2)资金上划。下级企业将收入户款项上划上级企业收入户。
(3)主动收款。上级企业主动将下级企业收入户款项扣收到本级收入户。
(4)收入转支出。企业将本身收入户的款项转至本身支出户。
(5)付内部款。企业集团内部之间的款项支付,款项由付款企业的支出户转至收款企业的收入户。
2.付企业外部款。企业终端用户对外部企业集团的资金支付。
(1)企业签约账号转账。企业终端用户使用签约账号时,清算业务人员不必对企业终端业务进行人工干预。
(2)非企业签约账号转账。企业终端用户使用非签约账号时,清算业务人员需要对企业终端业务进行人工干预。
(二)授权业务:
1.申请授权:下级企业付企业集团内部款或企业外部转账金额超出支出额度时,向上级企业或总部要求支付确定金额权利的申请。
2.授权处理:上级企业或总部对下级企业申请授权的答复。可分为:同意全额支付、同意部分支付、全额拒绝。
(三)查询业务:
1.本地查询:
(1)余额查询。对企业本身的账户余额进行查询,又分为:收入账户查询、支出账户查询、其他账户查询。
(2)流水查询。对企业本身账户的当日流水账进行查询。
(3)明细查询。对企业本身账户的历史明细账进行查询。
2.异地查询:
(1)余额查询。对《协议》规定的企业集团其他企业的账户余额进行查询,分为:收入账户查询、支出账户查询、其他账户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