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存放同业清算款项——存放非银行金融机构清算款项(存放××黄金交易所自营保证金户)
同时根据会员库存结算单,登记《中国建设银行贵金属库存登记簿》。
2.卖出黄金的,其出售收入等于交易款减交易手续费,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卖出黄金的成本(当日买入的黄金当日不能卖出)。根据会员结算清单填制借、贷方记账凭证。会计分录:
(1)当黄金出售收入大于成本时:
借:存放同业清算款项——存放非银行金融机构清算款项(存放××黄金交易所自营保证金户)
贷:贵金属——买卖贵金属(××交易品种户)
贷:自营贵金属买卖收益——××交易品种买卖收益户
(2)当黄金出售收入小于成本时:
借:存放同业清算款项——存放非银行金融机构清算款项(存放××黄金交易所自营保证金户)
借:自营贵金属买卖损失——××交易品种买卖损失户
贷:贵金属——买卖贵金属(××交易品种户)
同时根据会员库存结算单,登记《中国建设银行贵金属库存登记簿》(附件1)
3.仓储费、运保费等费用的处理
支付仓储费、运保费等费用时,根据会员费用清单填制借、贷方记账凭证。会计分录:
借:业务管理费——钞币运送费(钞币运送费户)
贷:存放同业清算款项——存放非银行金融机构清算款项(存放××黄金交易所自营保证金户)
四、代理黄金现货交易业务的处理
(一)客户交存保证金的处理
经办行在系统内开户行(黄金交易所开户行)开立代理专用账户,用于存放代理黄金交易的资金。收到客户交存的保证金时,根据系统内开户行的收款通知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存放系统内活期款项——存放系统内清算款项(存放××行黄金交易代理户)
贷:单位保证金存款——黄金交易保证金(××单位户)
系统内开户行的会计分录:
借:××科目——××户
贷:系统内存放活期款项——系统内存放清算款项(××行黄金交易代理资金户)
(二)退回客户保证金的处理
经办行退回客户的保证金时,根据系统内开户行的划款通知办理转账,“资金划拨通知单”作贷方记账凭证的附件。会计分录:
借:单位保证金存款——黄金交易保证金(××单位户)
贷:存放系统内活期款项——存放系统内清算款项(存放××行黄金交易代理户)